红旗小说网 > 替爱娇妻:高冷BOSS的蜜宠 > 403.第403章 :统统扔掉

403.第403章 :统统扔掉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深空彼岸万相之王最强战神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红旗小说网 www.hqqpxjd.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大街上不知从哪传来一首熟悉的旋律,伴着纯净的声音回荡在翼飞的耳畔。

    E: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F:再找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F: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E: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F: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

    E: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F: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E: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F: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E: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F:再找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虽然会经常忘了

    EF:我依然爱着你

    F: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E: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F: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

    E: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F: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E: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F: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E: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E: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F:有时会突然忘了

    EF:我还在爱着你

    曾经,她和南宫宁墨一起在K歌时合唱过这首歌,如此熟悉的旋律又荡漾在她的耳旁,过去的往事一幕幕就像是决堤的潮水一般向她涌来。她一遍一遍的在心里刻画着这个人的名字,南宫宁墨,南宫宁墨。这个她曾付出青春付出真情的男人,在渐渐的离她而去。她想抓住,却发现如此的无力。

    从“我有一头小毛驴,它从来也不急。到后来的因为爱情,恍惚间就像是发生在昨天,现在马上要结婚了,亲朋好友都知道了,如果就此停下,我胡双玉还有什么颜面见人?

    她越想越不是滋味,不知道过了多久,她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夜很深了,路上的行人渐渐少了,连商店的门都陆续关上了,天空中一颗星星都没有,乌云密布好像要下雨了,可是,胡双玉并不想回家,她想彻底的放纵一下。

    胡双玉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她,“请问去哪里?”

    胡双玉说:“去后海公园里的那个酒吧。”

    热闹的酒吧里,胡双玉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她一个人在喝酒,闷闷不乐的样子,让身边的一个男人注意到了她。

    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上前问:“美女,今天有人陪吗?”

    看她不说话,只是用有些醉意的眼光瞅着他,他没有诚意的笑了笑,“如果不介意的话,今晚我可以陪你。”

    “你是谁呀?知道我有多难过吗?”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难过,可是我希望从现在开始我可以当你的护花使者,美女,你愿意吗?”

    “有什么好聊的,你们男人还不都一样,说分手就分手,丢女朋友就跟丢纸巾一样随便,太没道理了,我咽不下这口气。”

    男子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盯着胡双玉的手提包已经很久了,新版的LV手提包一看就是正版,男子正为自己的猎物高兴时,胡双玉大喊,“给我拿酒,我还要喝。”

    男子赶快上前对她说:“不喝了,今天你已经喝多了不能再喝了,赶快打的回家吧。要不我送你也行。”

    说完,扶起胡双玉就往外走,边走边趁机亲吻她,胡双玉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道:“回家,回家。我要回家。”

    男子一本正经的说:“回家可以,说吧,是回我家还是回你家。如果回你家的话,我们就一块儿去,如果回我家的话,还需要加收百分之五十二的费用。”

    胡双玉有些目瞪口呆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今天会碰到一只鸭,正准备破口大骂时,一个男人一脚把刚刚向她收百分之五十二费用的男人打倒在地。

    胡双玉已经醉了,不过潜意识里还是认出了他,南宫宁墨。

    这个已经住进了她心里的名字,她怎么会轻而易举的忘记呢?

    她笑吟吟的看着他,“宁墨哥,我就知道你会过来找我的,看看,我猜的没错吧?”

    “胡双玉,以后听话,不要再来这种地方了,喝这么多,能解决问题的话,大家都来喝酒了,赶快跟我回家去。”

    她突然站住了,“我不回,哪是我的家?是苏伯伯家吗?那已经不是我的地方了,曾经,我也把那当做我的家,我把苏伯父当做我的爸爸,我以为我们可以像一家人一样永远在一起,可是,我却被你抛弃了,南宫宁墨,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吗?谁喜欢一个人在这喝酒啊,我是怎么熬过这一天的你知道吗?”

    “胡双玉,你喝多了,今天咱不谈这个问题,快回家吧。”

    公孙雨晴回到家,房间里所有的铺盖已经被房东无情的给扔出来了,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状况,从房东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公孙雨晴像是明白了一些什么,可是这么晚了,她能去哪儿呢?

    想了很久,她还是给南宫宁墨打来了电话,电话一直响着,却无人接听,公孙雨晴又打过去,还是没有人接,公孙雨晴好像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开始担心起南宫宁墨,也许自己真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可是这么晚了能去哪儿呢?没有更好的办法,邓清轩是她目前为止可以依赖的。

    因为在公孙雨晴掏出手机查看电话薄时,里面几乎全是客户的名字,真正算起来,她其实没有什么朋友。

    菲菲算是一个,像个大姐姐一样对她照顾有加,可是人家毕竟结婚了,婆婆带着闺女住在她家,她还真不好意思给她打电话。

    本来她是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的,那就是南宫素素,不管之前发生了怎样的不愉快,其实她在心里始终留一个位置给她,只是只从上次闹的不愉快之后,俩人再也没有说过话。

    现在,可以去的地方除了邓清轩家,别无选择了。看着电话薄中邓清轩的电话号码,她试图拨了过去。

    刚拨出去,她又给挂断了,好像还没有想好这个电话该不该打。犹豫了一会儿,她又重新拨通了这个熟悉的号码。

    南宫宁墨对胡双玉而言,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她对他的爱宛若电脑遭遇到木马病毒一样,潜伏渗透在她的心里,挥之不去,当她走在大街上看到吃冰激凌的小孩儿,她想起了小时候,自己伤心抹眼泪的时候,南宫宁墨总会第一时间来到她身边,怜惜的用他暖暖的小手帮她拭去泪水,于是,她撒娇般的闹着要吃冰激凌,只要能让她破涕为笑,南宫宁墨从来没有迟疑过,她还清楚的记得,有一次俩人一起吃冰激凌时,南宫宁墨偷偷的亲吻了她,那个吻是羞涩的,凉凉的,甜甜的,就像冰激凌的味道,住进了她的心里。这么多年来她都不曾忘记。

    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她对他的感情渗透到了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床头的那个发卡,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南宫宁墨给她买的。他知道胡双玉最喜欢小兔子了,在她十二岁生日那天,他买了一对精致的粉色小兔发卡作为生日礼物给她。

    其实,女孩子就是这样容易满足,不管你送的是什么,有那份心已经足够了。而现在他真的变了,好像自己成了他的绊脚石,而这一切都跟那个叫公孙雨晴的女孩儿有关系。

    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南宫宁墨根本不会这么冷落她,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中,除了拉拢苏爸爸和苏妈妈,她已经没有太多的胜算。

    “别以为冒出来一个公孙雨晴,我就会退缩,不会,不会的。”她不断在心里提醒自己,让自己坚强面对。在这场你争我夺的爱情拉锯战中,她决定捍卫自己的地位,她一直希望和南宫宁墨有一个令人艳羡的婚礼,如今,就近在迟尺,怎么可以拱手相让给公孙雨晴呢?也太便宜她了。

    她试图用喝酒来麻醉自己,如果喝醉之后可以让她得到暂时的解脱她也愿意,如果酒精可以治愈她心里的伤痛,那就痛痛快快的让自己大醉一场吧。

    当酒吧遭遇猥琐男,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南宫宁墨像小时候一样,好像他就是上帝派来的护花使者,只要她收到委屈时,他总能第一时间赶到救场,就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王子好像有一种心理感应,胡双玉小时候最爱看这种童话故事,以至于好多年之后,她依然相信,她的王子也会和她步入结婚的殿堂。

    是的,如果没有公孙雨晴的出现,南宫宁墨和她会顺理成章的步入结婚的殿堂。

    如果能结婚,要她现在喝到酒精中毒她都在所不惜,这么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生活中有他出现。她希望自己做一个乖巧听话知书达理的女人,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南宫宁墨。

    现在,南宫宁墨就在她的身边,她的嘴角挂着隐藏不住的微笑,好像是一个小孩子终于在哭闹中得到了一颗糖。

    是的,南宫宁墨就在她的身边,那么,这证明他还是爱自己的,是的,一定是的。他一定猜到了我会伤心我会流泪,他也一定感觉到了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她一样如此全心全意的爱着他。

    公孙雨晴除了南宫宁墨,不是还有一个邓清轩的吗?她跟那个男人的关系,看起来很不一般,如果不是看上南宫宁墨的钱,说白了,公孙雨晴喜欢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钱。

    如果,南宫宁墨知道公孙雨晴背着他在爱另一个男人,那他不就彻底看清公孙雨晴的真面目了吗?

    想到这儿,胡双玉觉得自己胜算的把握又大了一些。那张侦探拍下的公孙雨晴和邓清轩拥抱的照片她还保存着。

    胡双玉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上齿咬着下唇,一个计谋升上心头。

    公孙雨晴背着她的超级大背包,两个胳膊上分别挎着两个大袋子,吃力的向前走着,她像一个十足的女汉子,路上的行人见了都朝她这边看,试图挤上公交车,可惜,随身携带的东西太多了,根本挤不上去,开车的师傅不耐烦的说:“不行不行,你这还拿着锅碗瓢盆,当我这是搬家公司的车呢?赶快下去下去,别耽误其他乘客上车。”

    公孙雨晴无奈之下,把刚刚迈上公交车台阶的脚给收了回去,走了几步,实在是走不动了,胳膊勒的又紫又红,这里距邓清轩住的地方还有好远呢,如果徒步走下去,一个小时也到不了地方,如果放平时走路也就二十多分钟就到了,现在身上带了这么多东西,真是举步维艰。

    算了,还是打的过去吧,虽然比公交车贵多了,总比搬家公司要的钱少一些,说实话,她的全部家当也卖不了几百块钱,如果让她掏出200块钱把这些东西运到邓清轩那,她哪怕自己拎着去也不会请搬家公司的。

    好在这个时候出租车比较多,她站在路边,看到一辆空着的出租车赶快伸手去拦,准备坐上去,好解放一下自己的手脚,看着东西不多,怎么收拾起来一堆一堆的,有些东西虽然暂时用不上,还是舍不得扔掉。

    只是,出租车司机看到一个姑娘拿了这么多东西,谁也不愿停下来载她,现在公孙雨晴有点儿后悔了,不该这么恋旧,像上学时候的书啊还有一些不怎么穿的衣服应该统统扔掉才对,如今却成了累赘。

    她开始有些想念南宫宁墨了,如果他在多好,这么晚了,为什么给他打了好多次电话都没有人接呢?

    算了,既然自己的出现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还是把这份感情深埋心底吧,胡双玉马上就要跟他结婚了,人家才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无论是学识还是家庭,她跟胡双玉比起来差远了,也许南宫宁墨只是一时冲动才喜欢上自己的。

    想到这儿,她把南宫宁墨的电话号码从手机上删除了,她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再给他联系,不管怎样,她不想伤害胡双玉,也不想因为自己的出现给南宫宁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正想着,电话响了,是邓清轩打来的,她慌忙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又响起了熟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