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妖精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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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至于,我至于。我看不惯这种自以为是的人。”那个女子脸上依旧在笑,同时媚眼如丝,眼光丝丝缕缕地缠在了林宇的身上,浓情蜜意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她是林宇的女朋友。不过她的话却冷厉如冰,透着一种眼里不揉半点沙子的凛厉和果决。
这倒也真难为她了,嘴里冰山般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可是脸上却是柔情款款好像跟林宇如漆似胶,不是身处其中的人也无法领略个中是个啥滋味了。
“你看不惯是你的事情,我可不想给我的同学找麻烦,那没意思。”林宇皱了下眉头,稍偏了下头道。
那个女子换了个角度又给林宇比了比衣服,皓白如玉的素手在他身上轻轻地划来划去,让林宇身上有些痒,直痒到心里去,痒得小心肝儿都有些发颤。
可随后他心底下就不敢再痒了。因为那女子脸上依旧在笑,不过语气却更加冰冷起来,“如果你不想你的同学更麻烦,那就听我的。否则,我有一千种办法让你的猪哥同学麻烦到死。你信吗?”
她的语气里已经带上威胁的味道。
林宇立马举手投降,“我信,不过你别太过份,我同学的女朋友不怎么样,但我同学是好人。”虽然同学的女朋友人品实在不怎么样,但总不至于让自己的同学夹在中间受夹板气,那有些太没义气了。
“居然还在用好人坏人来区分人的种类?你还能再俗点儿吗?”那个女子忍不住出言讥讽道,不过脸上依旧保持着迷人的微笑,那媚媚的眼神和痴缠的神态,让人丝毫不怀疑她是在跟林宇说情话,甚至还不时地掩着小嘴笑出声来。
一频一笑之间,美态媚态仿佛能够代表人世间一切关于美的经典释义,看这样的美人一举一动,简直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享受。
这样的女人应该放到博物馆里雕成活体蜡像永久珍藏,而不是出现在凡尘俗世间行走在一群凡夫俗子中间了——那才是暴殄天物。
“我本身就是个俗人,这你又不是不知道。”林宇耸了耸肩膀道。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女子眼神怔了一下,有些不明所以地问道。
“因为你是我女朋友嘛,你自己说的。”林宇咧嘴一笑。
那个女子没有说话,只不过脸蛋出奇地红了一下,红潮一闪而没,随后眼里便是蕴怒,伸手在他背上便拧了一下,不过嘴里却吃吃地笑,“得了便宜还卖乖,你真是坏死了。”
嘴里说得温柔,可是这一下却一点也不温柔,拧得却是够重的,疼得林宇一咧嘴,就算练了那种很牛叉的功法,他也是跟普通人一样有痛感神经的,并且也会受伤,伤重了也会死,而不是超人那种连疼痛都不知道怎么打都不死的变态。
两个人对话很快,前前后后不到半分钟的时间,虽然对话实际内容跟外在表现形式根本不搭调,不过,在外人眼里,这分明就是一对小情侣在甜蜜地打情骂俏了,登时羡煞了无数人。
“咳咳,那个,林宇,这位是……”对面的肖毅斌终于回过神来,赶紧抻了抻衣服,又不自觉地抹了抹头发,让自己变得更帅更耐看一点儿,摆了一个自认为很有风度的破丝问道。
旁边的何冰则满眼羡慕嫉妒恨地死盯着那个女人,同时紧紧地挽着自己男朋友的胳膊,好像很是害怕如果一松手自己的男朋友就会顺着风儿跟那见鬼的女人后面跑掉一样。
同时,看着人家魔鬼的身材再看看自己跟超极本儿一样的可怜身板,跟这个熟得快要掉落的水蜜桃一比,她感觉自己像个刚打芽苞的野毛杏,说不出的自卑,于是,她只能用拼命地抠指甲、撇嘴来贬低对手的资本,用超级不屑来不停地宣示自己的存在感——女人见到自愧不如的漂亮女人时一般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来提升已经被打击得一塌糊涂的自信心,尤其是对何冰这种原本就没什么自信并且不愿意承认对方比自己漂亮的女人,这种方式更是捍卫那变形的自尊的首选良方了。
林宇刚想说话,那个女子掠了掠头发,瞬间,仪容已经变得雍容高贵起来,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和冷艳感,微微一笑,接过了话来,“我是林宇的女朋友,叫兰初。小宇,这两位是……”
不过,转身向林宇的时候,她的笑容却一下又变得娇嗲痴缠起来,连眼神都是那么痴迷,一副喜欢林宇已经到了骨子的样子。好像只有在面对林宇的时候,她才是会是这样的神态,面对别人,从来都是不假半点辞色了。
来回的神态频繁转换居然是如此的自然轻松,让林宇在心底下狂叹,“我靠,这个女人是妖精变的么?兰初?唔,这名字,倒真是好听。”
“我的同学,肖毅斌,那位是他的女朋友何冰。大家认识一下吧。”林宇深吸口气,平缓一下因为过于兰初带给他的震撼而剧烈波动的心绪,笑了笑道,伸手向肖毅斌和何冰一指道。他现在也不知道兰初倒底要出什么妖蛾子,只能随她去了。但愿,她不要做得太过份才好。
“哦,你们好。”兰初转头向肖毅斌和何冰又是一点头,礼貌中带着那种浑然天成的高贵和雍容,而这种高贵和雍容恰恰又透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高不可攀根本无法接近的冷漠,仿佛在她眼里,除了林宇,任何人都不在她的眼里一般,也没来由地让肖毅斌一阵泄气,而旁边的何冰连再看她一会儿勇气都没有了。越看这个女人,她就越觉得好像是一只丑小鸭在跟白天鹅较劲,徒劳到姥姥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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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至于,我至于。我看不惯这种自以为是的人。”那个女子脸上依旧在笑,同时媚眼如丝,眼光丝丝缕缕地缠在了林宇的身上,浓情蜜意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她是林宇的女朋友。不过她的话却冷厉如冰,透着一种眼里不揉半点沙子的凛厉和果决。
这倒也真难为她了,嘴里冰山般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可是脸上却是柔情款款好像跟林宇如漆似胶,不是身处其中的人也无法领略个中是个啥滋味了。
“你看不惯是你的事情,我可不想给我的同学找麻烦,那没意思。”林宇皱了下眉头,稍偏了下头道。
那个女子换了个角度又给林宇比了比衣服,皓白如玉的素手在他身上轻轻地划来划去,让林宇身上有些痒,直痒到心里去,痒得小心肝儿都有些发颤。
可随后他心底下就不敢再痒了。因为那女子脸上依旧在笑,不过语气却更加冰冷起来,“如果你不想你的同学更麻烦,那就听我的。否则,我有一千种办法让你的猪哥同学麻烦到死。你信吗?”
她的语气里已经带上威胁的味道。
林宇立马举手投降,“我信,不过你别太过份,我同学的女朋友不怎么样,但我同学是好人。”虽然同学的女朋友人品实在不怎么样,但总不至于让自己的同学夹在中间受夹板气,那有些太没义气了。
“居然还在用好人坏人来区分人的种类?你还能再俗点儿吗?”那个女子忍不住出言讥讽道,不过脸上依旧保持着迷人的微笑,那媚媚的眼神和痴缠的神态,让人丝毫不怀疑她是在跟林宇说情话,甚至还不时地掩着小嘴笑出声来。
一频一笑之间,美态媚态仿佛能够代表人世间一切关于美的经典释义,看这样的美人一举一动,简直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享受。
这样的女人应该放到博物馆里雕成活体蜡像永久珍藏,而不是出现在凡尘俗世间行走在一群凡夫俗子中间了——那才是暴殄天物。
“我本身就是个俗人,这你又不是不知道。”林宇耸了耸肩膀道。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女子眼神怔了一下,有些不明所以地问道。
“因为你是我女朋友嘛,你自己说的。”林宇咧嘴一笑。
那个女子没有说话,只不过脸蛋出奇地红了一下,红潮一闪而没,随后眼里便是蕴怒,伸手在他背上便拧了一下,不过嘴里却吃吃地笑,“得了便宜还卖乖,你真是坏死了。”
嘴里说得温柔,可是这一下却一点也不温柔,拧得却是够重的,疼得林宇一咧嘴,就算练了那种很牛叉的功法,他也是跟普通人一样有痛感神经的,并且也会受伤,伤重了也会死,而不是超人那种连疼痛都不知道怎么打都不死的变态。
两个人对话很快,前前后后不到半分钟的时间,虽然对话实际内容跟外在表现形式根本不搭调,不过,在外人眼里,这分明就是一对小情侣在甜蜜地打情骂俏了,登时羡煞了无数人。
“咳咳,那个,林宇,这位是……”对面的肖毅斌终于回过神来,赶紧抻了抻衣服,又不自觉地抹了抹头发,让自己变得更帅更耐看一点儿,摆了一个自认为很有风度的破丝问道。
旁边的何冰则满眼羡慕嫉妒恨地死盯着那个女人,同时紧紧地挽着自己男朋友的胳膊,好像很是害怕如果一松手自己的男朋友就会顺着风儿跟那见鬼的女人后面跑掉一样。
同时,看着人家魔鬼的身材再看看自己跟超极本儿一样的可怜身板,跟这个熟得快要掉落的水蜜桃一比,她感觉自己像个刚打芽苞的野毛杏,说不出的自卑,于是,她只能用拼命地抠指甲、撇嘴来贬低对手的资本,用超级不屑来不停地宣示自己的存在感——女人见到自愧不如的漂亮女人时一般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来提升已经被打击得一塌糊涂的自信心,尤其是对何冰这种原本就没什么自信并且不愿意承认对方比自己漂亮的女人,这种方式更是捍卫那变形的自尊的首选良方了。
林宇刚想说话,那个女子掠了掠头发,瞬间,仪容已经变得雍容高贵起来,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和冷艳感,微微一笑,接过了话来,“我是林宇的女朋友,叫兰初。小宇,这两位是……”
不过,转身向林宇的时候,她的笑容却一下又变得娇嗲痴缠起来,连眼神都是那么痴迷,一副喜欢林宇已经到了骨子的样子。好像只有在面对林宇的时候,她才是会是这样的神态,面对别人,从来都是不假半点辞色了。
来回的神态频繁转换居然是如此的自然轻松,让林宇在心底下狂叹,“我靠,这个女人是妖精变的么?兰初?唔,这名字,倒真是好听。”
“我的同学,肖毅斌,那位是他的女朋友何冰。大家认识一下吧。”林宇深吸口气,平缓一下因为过于兰初带给他的震撼而剧烈波动的心绪,笑了笑道,伸手向肖毅斌和何冰一指道。他现在也不知道兰初倒底要出什么妖蛾子,只能随她去了。但愿,她不要做得太过份才好。
“哦,你们好。”兰初转头向肖毅斌和何冰又是一点头,礼貌中带着那种浑然天成的高贵和雍容,而这种高贵和雍容恰恰又透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高不可攀根本无法接近的冷漠,仿佛在她眼里,除了林宇,任何人都不在她的眼里一般,也没来由地让肖毅斌一阵泄气,而旁边的何冰连再看她一会儿勇气都没有了。越看这个女人,她就越觉得好像是一只丑小鸭在跟白天鹅较劲,徒劳到姥姥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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