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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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虽然能点灯,但太暗了对眼睛不好,所以骆寻瑶早早地就睡了,第二天是天没亮就起了床。

    前一天骆寻逸上午因为先生有事而没有去官学,所以才能中午和骆寻瑶一起吃饭,不过以后他就要一整天都呆官学了。

    这监视骆寻瑶很清楚,所以一大早她就起来了,一边用糯米粉裹了猪肉做了一些咸鲜软糯又耐饿男孩子们会喜欢点心,一边旁边炖了两份汤,其中分别加了些她之前让徐秀珠给她买来药材,一份排毒养颜给徐秀珠,另一份补血养气给自己。

    本来骆寻瑶还想炖个汤给骆成,可惜她只知道女人该怎么吃根本不懂男人,干脆也就不炖了,只让厨房用大骨熬了汤给几个男人喝。

    骆寻逸得到那份属于他点心时候非常惊喜,就连后来骆寻瑶提让他去学校说一说吴子文恶形恶状事情也没有反对,虽然一开始他觉得说自己被吴子文打了是一件是很丢人事情。

    当然,虽然骆寻逸已经绝对为了点心丢一回脸了,但他还是没能独霸了所有点心,后徐秀珠和骆成都得到了一块尝尝味道不少,骆寻瑾是抢了好几块,几口吃了以后,就带着两个从南疆出来下人出了门——当然不是去打人,而是去踩点。

    接下来几天风平浪静。

    骆寻瑶每天跟骆家人一起吃饭,其他时候,就常常陪徐秀珠身边培养感情调养身体。

    当初骆寻瑶二十多岁了还能当上花魁,并且一当几年,并不是没有原因,而这,跟艳姐教她东西脱不开关系。

    艳姐出生于风尘之地,母亲却是前朝宫里女医,精通妇科,精通女人保养,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能那脂粉之地杀出一条血路来。

    栀子花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玉竹可以滋阴养颜养血,桃花可以滋润面部护肌生肌,乌梅可以消肿软化老皮……

    骆寻瑶将好几种花草药材捣碎了,后全都敷了因为近吃得多营养好而冒出了不少痘痘脸上。

    “寻瑶,你你现模样可真好看!”仰躺一边徐秀珠看着骆寻瑶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伯母,你可别笑,你一笑脸上东西就掉了,”骆寻瑶马上开口,又道,“而且伯母您现可是跟我一个模样,您笑我就跟笑自己一样?”她可是先给徐秀珠敷了脸以后,才捣鼓自己。

    徐秀珠马上就收敛了笑容,又道:“你啊,怎么就喜欢折腾这个?”她年轻时候也爱漂亮,但如今骆寻瑾都二十岁了,那里还有这心思?现都十几年不碰脂粉了。

    “伯母,京城人都折腾这个,我以前没机会,现遇到伯母才能试试,伯母就陪陪我吧。”骆寻瑶撒娇道。

    “虽然麻烦,不过这个用着挺好,我脸上光滑了好多。”徐秀珠啧啧称奇。

    骆寻瑶却知道,这药材绝对没有立竿见影效果,对于徐秀珠来说之所以效果这么好,其实完全就是因为徐秀珠以前太不打理自己了。

    因此,她初时候用盐帮徐秀珠去了死皮以后,对方看起来就已经精神很多了:“伯母,你只要加把劲,以后绝对比那些涂脂抹粉好看!”

    “哪能啊,我脸再怎么样也白不了。”徐秀珠开口。

    “也不是白了就好看了,而且胭脂水粉伤皮肤,很多天天用脂粉,伯母你这个年纪脸上就全是斑了。”相比之下,徐秀珠也就是晒得黑了点而已,因为她身体健康,其实气色非常好。

    徐秀珠明显还有些不相信,骆寻瑶却知道自己说话再真不过,胭脂水粉确好用,妓院呆了二十年,她早就学会了用胭脂水粉将一个平平常常女人打扮成美人,甚至后来被打断了腿以后,这也是她谋生技能之一,但脂粉分明就是一柄双刃剑。

    来寻欢作乐男人,当然喜欢美人,大晚上天色暗,他们估计也看不出美人脸上脂粉有多厚,可是,一夜风流,要是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脸上粉掉了大半,唇上胭脂都化开了“美人”,估计昨晚旖旎,瞬间就能忘掉一大半。

    何况,脂粉伤脸,烟花之地有些女人天天自己擦厚厚一层,一夜过去又贪睡不清理一下,只要过上两年一张脸就毁了,以后再不擦粉都遮盖不了脸上瘢痕。

    所以,骆寻瑶会内服外敷用药材调理身体,却绝不会自毁长城擦上厚厚胭脂水粉,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擦。那时候,她都是将玫瑰、栀子花、菟丝子、金针、紫草等药材用油脂浸泡过,后研磨细细制成肤色膏状物使用。

    用这种脂膏脸上涂上一层,既能遮掩瑕疵,男人还完全看不出会以为你未施粉黛,重要是,这是护肤。

    骆寻瑶其实并不喜欢打扮,她甚至厌恶脂粉味儿,但不可否认,容貌是女人重要武器。

    不过,她现年纪小底子也好,其实没什么好打理,顶多就是脸上痘痘需要处理一下,如今每天这么勤,主要还是为了徐秀珠。

    徐秀珠不可能不出去交际,至少不久后骆芬四十岁生辰,她作为骆芬大嫂就不可能不出现,当初不管是徐秀珠还是骆寻逸,都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通,这次骆寻瑶却一点也不想让他们失了颜面被人嘲笑。

    骆寻逸近很听她话,行为举止已经好了很多,吃相也不像当初那么难看了,不过徐秀珠却还有些麻烦。

    徐秀珠容貌只要过得去就行了,可气质……虽然因为她刻意讨好,徐秀珠面对她时候已经自然了很多,但面对别人却总有些畏缩,走路时候还会下意识地低头含胸。

    一个女人,容貌很重要,但光有容貌没有气质,也绝不能让人喜欢,以前骆寻瑶就碰到过一个长着一张绝美脸,却有些驼背,走路还手肘向外甩着胳膊女人,纵然有人爱上了她那张脸,也绝不会喜欢和她走一起。

    骆寻瑶以前,其实身姿方面也有些瑕疵,总忍不住低头走路,可后来却全都艳姐指导下,凭着毅力改过来了。

    那时候,她一方面是时刻注意,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一样东西。

    等敷完了脸,骆寻瑶就拿出了一双比自己常穿大上两号绣鞋:“伯母,我说要给你做鞋子做好了,你穿上试试吧。”这鞋子是她花了三天时间赶出来,当然能这么做好,其实还是因为她直接用了自己以前打算给吴子文做鞋鞋底。

    “寻瑶你手真巧,我可连绣花都不会。”徐秀珠笑道,接过鞋子,脸上却有了一丝不解,不过虽然不解,她却什么都没问,而是穿上了那双鞋子,然后险些踉跄了一下。

    “伯母,你先站着,脚跟用力。”骆寻瑶马上开口。

    徐秀珠按照骆寻瑶说站直了身体,却觉得非常奇怪:“寻瑶,这鞋,有点别扭。”何止是别扭,简直就是怪异了,徐秀珠也见过人把鞋跟加厚好让自己瞧着高些,但却没见过前面高后面低鞋,站着就跟走上坡路似……不过虽然别扭,这还是长大了以后头一次有人给自己做鞋,徐秀珠已经打定了主意等会儿就要穿着去给丈夫儿子瞧瞧了。

    “伯母,脚尖踩砖上,这人自然就站笔直了,这鞋也是这个道理,就为了能让人站直身体,而且这对腰也有好处。”骆寻瑶开口,前高后低鞋子,当初她穿了好几年。

    其实,除此之外还有站墙根法子,可她总不好让徐秀珠墙根一站好久,也就只能鞋子上下功夫了。

    “还有这么多讲究?”徐秀珠有些惊讶,却很就发现确如此,每次走路脚跟先落地,她自然而然地就站直了身体了,被骆寻瑶提醒了几次以后,她都觉得走路时候是笔直着身体了,莫名就多了几分自信。

    “伯母,不如让我帮你打扮一下吧,等会儿也让伯父瞧瞧你模样。”骆寻瑶笑了起来。</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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