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国师_分卷阅读_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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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些不是修路修城之类的徭役,而是本身就可以赚许多钱的项目。若以后续收益来补这部分支出,慕晏还算舍得。
这样看来,慕晏已经算是封建贵族中很具有先进思想的人了。若是其他人,肯定觉得,这些能省,为什么不省?本来那些老百姓,就是白干活的。
慕晏虽然也考虑了许多类似于声望等问题,但是他也有着想尽量减轻青州百姓负担的思想,才会接受这种做法。
宿谊心想,慕晏刚来这里,就已经有了父母官的自觉,有着对青州百姓的爱护之心了。
即使没有自己,慕晏肯定也是一个好官。
有了,自己,慕晏这就是名垂千古的节奏啊。宿谊自豪想。当然,自己肯定是名垂千古,跑不掉了。说不定等自己死后,还会给建庙呢。
可惜自己不可能有后人,不然说不准也跟孔子后人一样,弄个每个朝代都给封的世袭贵族当当。人家天师就有类似沿袭啊。
不过宿谊也就是想想而已。他可不希望自己子孙打着自己的旗号搞事。本来自己没什么黑点,结果后人一搞事,自己躺尸还膝盖中箭,多悲惨。
像孔子一生其实没什么黑点,他的思想在当时那个环境下,已经算是比较先进了。但是封建朝廷将孔家作为巩固统治的工具后,孔家出的那些大学问家被视作理所当然,个人的努力都被家族的光辉掩盖了。而孔家的那些败类,则让孔子也跟着挨骂。
孔子曾言,“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他知道自己身后之事,一定会叹息摇头吧。
所以宿谊与其给自己塑造金身,还不如给皇帝陛下塑造。封建社会,对一个明君的个人崇拜,可以很大程度上维护国家的稳定。
虽然皇帝老爹个人有些方面很渣,非常渣,特别是对于男女之情。这大概是许多封建男人的通病。不过作为帝王,他即使登基时间不长,以及逐渐展现出和过去那些明君同等的风采。
所以百姓们对他搞个人崇拜,在封建社会是有益无害的。
宿谊本来是来青州“度假”散心的,没想到到了青州之后,很快就开始忙得脚不沾地。
这种忙碌,若是穿越之前的宿谊,一定烦躁的要死,天天在地上打滚耍赖,推脱的一干二净。技术宅,可是有个“宅”字啊。
而现在,宿谊天天在外面跑,骑术都精进了不少,连小枣都不会对他嫌弃的喷气了,他并未感到厌烦,甚至很高兴。
宿谊虽然自己没有意识到,但是几次被动搞事之后,他终于有了点主动改变历史进程的热血了。
从被动到主动,大概是鸦片提前出现,给他的触动太深了吧。
宿谊的改变,在慕晏这个一直看着他的人眼中,十分明显。慕晏自然不会说出来。他知道,说出来之后,宿谊说不定又缩回去了。
慕晏喜欢之前的宿谊,那样的宿谊像是只属于他一个人。但是现在宿谊,慢慢展现出才华和光辉,让所有人都将会为之敬服的宿谊,虽然让他觉得似乎有些不安,但这是宿谊应得的。
因此慕晏会竭尽全力去帮助宿谊,让宿谊在尽可能安全的前提下,绽放自己的光芒,成为昱朝人心中的活神仙。
...............................
宿谊在忙碌的时候,青州,甚至临近州县的人也焦躁起来。
宿天师居然离开京城,来青州散心。
这散心有什么好散的?宿天师定有重要的事要做。
当然,之后当制造的盐进入市场之后,以及更多的事发生之后,他们就确定这一点。
不过现在,他们虽然猜测,但怎么可能猜得中皇帝,猜得中天师的想法。
皇帝&宿谊:真是来散心的,别乱猜了。
无论宿谊将有什么事要做,他到了青州,是事实。无论是心中存疑的,还是深信不疑的,许多人都想要一睹天师风貌。
不过据说在京城中,宿天师就被特赐特权,可以将所有人,包括皇帝自己都拒之门外。皇帝还特意自导自演了几次,把宿谊笑得在榻上直打滚,结果被自家老爹踢了屁股,咳咳,黑历史。
这些豪族,这些名士,比得过皇帝陛下吗?比得过京城的几大世家吗?无论是否对宿谊心存敬畏,但他们必须做出敬畏的姿态。
皇帝给宿谊塑造出来的特权形象,让这些人甚至不敢给宿谊递帖子。
而且宿谊还跟慕晏住在一起,慕晏还在和陈睦聊天的时候,说道宿谊住他府上,就是为了让他帮忙把俗事都挡下来,他这个刺史,其实还兼任了宿天师的管家。
这话很快就传了出去,传到所有该听的人的耳朵里。
慕晏把自己的姿态降到如此地步,但是谁敢看不起慕晏吗?
慕晏“玉面罗刹”的名声就是在青州打出来的,青州豪族中一些人提起他的名字都会做噩梦;慕晏还是闻名中原的名士,其墨宝和个人行为,都受到许多文人墨客的推崇。
对了,慕晏还是被尊为当今第一美男子。即使有人不相信,特意去京城瞻仰他的容貌,最后都自叹不如。
慕晏用自己的名声地位给宿天师造势,谁敢不买账?
所以许多人都想见一见这传说中的活神仙,但谁也不敢动。
宿谊也就难得清静一下。
不过在陈睦交接政务完毕,准备启程进京,当地豪族和友人们给他饯别宴会之后,那些人对宿谊的好奇之心,又蠢蠢欲动了。
陈睦在宴会微醺之时,用十分夸张的言语夸奖了宿谊,并且进行了自我忏悔。陈睦道他为官之后,一直为其政绩而沾沾自喜,却没发现,自己已经沦为曾经最不耻的俗人。
他为何做官?因为想验证自己所学,因为想为百姓谋福祉。所以,有政绩,是他本分。既然是本分,是应做之事,他怎么能因此而骄傲,因此而自满?
他被名利蒙住了双眼,就任期间,甚至没有再好好的看过一本书,写过一幅字,画过一幅画,弹过一次琴。他变得不像自己,他的眼睛只看得到功名利禄,其余什么学问,什么品德,都被丢到了一边。
“天师慧眼,与我初见时,便问我三个问题。宇宙洪荒为何物?众生云集为何物?人之一生又为何物?我迷茫。天师叹息,学无止境。”
“天师又问,君是谁?君来自何处?君将去何方?我困惑。天师叹息,自省不息。”
陈睦站起来,对着远处深深一作揖:“天师只看我一眼,便看穿我内心。能得天师提点,余何其幸也!”
在场哗然。
陈睦是比慕晏成名更早的名士,且弟子友人众多。陈睦其自傲事迹,也有许多流传民间,作为陈睦名气和傲气的佐证。
陈睦是宿谊两倍,他对宿谊如此高的评价,似乎已经将宿谊当做了人生导师一般,且言语句句发自肺腑,就让人不得不相信,宿谊的确是名不虚传了。
宿谊知道之后,很是无语。
他哪是初见就说了这些,明明是和陈睦聊着聊着,就不自觉得发散了。这只是哲学著名六大问题,是他整番话用作结尾点睛之笔的问题,哪是直接用来问陈睦的?
慕晏不由以袖掩嘴轻笑。
在陈睦和齐韫看来,宿谊前面的话都是铺垫,后面才是真正要说的话呀。若他并非对宿谊特别了解,定也认为如此。
宿天师,岂会说些没用的话?
宿谊无奈。算了,经常这样,他都习惯了。
不过陈睦在半醉半醒之间给宿谊刷了一次名望之后,那些人想要见宿谊的心情就按捺不住了。而且,许多将信将疑的人也开始相信关于宿天师的传说的真实性。甚至连最后抱有怀疑之人,都只是怀疑传说中宿谊弄出来的那些神迹的真实性,而对宿谊本身才华和德行深信不疑。
于是这些人终于开始动作起来。
虽然他们不能直接给宿谊发帖子,说要见面,但是给慕晏发帖子总是可以的。
慕晏也是名士,慕晏还是新任刺史,无论是拜见父母官,还是跟慕晏切磋学问,都是可以给他下帖子的。
既然宿谊与慕晏住在一起,那见到慕晏,还担心见不到宿谊吗?
即使宿谊躲了出去,只要得到慕晏认可了,以慕晏性子,怎么可能不将人介绍给宿天师?
宿天师既然来到青州,好似还要呆些时日,肯定不是闭门不出,一个人都不见的。
于是慕晏搬进官衙后不久,门房收到的帖子就已经等身高了。而这些还是被筛选过一次的。
慕晏看着帖子大笑:“康乐啊康乐啊,你说我是不是该委屈一下。我本也是有名望之人,可这些帖子中有多少是写给我的?这是真看不起我啊。”
宿谊白了慕晏一眼:“是你自己看不起自己吧?这些帖子肯定最先是给你的,其次才是给我的。给我看到能得到什么?你这个刺史大人才是他们巴结的对象啊。”
慕晏笑道:“我可不这么觉得。至少有一小半,是特意给你的。”
宿谊道:“你说是就是吧。所以接下来要干什么?你该不会真的要挨个儿见吧?”
慕晏道:“怎么不见?既然我已经住进了官衙之中,乔迁之喜,总是要大宴宾客吧?”
宿谊道:“好麻烦……”
慕晏道:“到时候你就在庄子中休憩。我借那宴会,看看众人再说。”
宿谊好笑道:“你还真是我管家了不成?”
慕晏正色道:“的确如此。”
宿谊道:“那就谢谢河清了,我就继续为了你的钱袋子而发光发热吧?”
慕晏大笑道:“说得好像我不分给你似的。”
宿谊道:“你要是不分给我,我就问陛下要,想来陛下是肯定不吝啬的。”
慕晏笑着叹气。
谁说宿天师视世俗为粪土的?明明一口一个金钱,俗得很。
慕晏如此决定之后,就筛选宾客,开始挨个儿发帖子,邀请他们来参加乔迁之喜。
每逢新官上任,举办一个宴会,让人来认认场子,是官场潜规则。
宴请的宾客很多,官衙稍显拥挤。慕晏举办宴会的地方,自然庄子中。那庄子是从陈睦手中购买,不但位于城中,且景致十分优美。这个时节,正好可以赏梅。
文人墨客,就喜欢赏个花,特别是在冬天。
慕晏邀人赏梅,邀的还全是稍有才名的文人墨客。至于政治和商业上的那些宾客,就要等下一次了。
慕晏本身就是大名士,他如此动作,才更显得他的身份和傲气,也让其余人大加赞扬,觉得慕晏很有名士风范。
宿谊是不太懂这名士风范是什么,大概是傲?
慕晏此次邀请人,除了给他下帖子的,还有许多在观望的,或者自傲不屑于主动前来的。无论望族庶族,只要有名声在外,慕晏一一邀请了。
至于你来不来,那是另外一回事。
不过慕晏本人名声在那,无论对慕晏本人是否有好感,但慕晏邀请之人,没有一个拒绝的。
正如宿谊所说,这些人只是因慕晏本人,就会来,和他没关系。他不过是顺带而已。
即使这个顺带很重要。
第116章
慕晏宴请当日,赴宴宾客的车马堵塞了整条街,可谓是门庭若市。宿谊终于再次体会了一下华国人口大国的景象。
虽然现在华国估计还不是人口大国。
宿谊远远瞟了一眼之后,就乘坐着马车趁乱离开了。他可不想被堵个正着,虽然也没人认识他。
慕晏端坐府中,微笑着接待各路宾客。
因为他的名气,以及宿谊之故,来的人比当年陈睦就任时还多,甚至附近州都有人慕名而来。
这种天气,宿谊把自己裹得里三层外三层,再加上一圈带着毛的皮,看上去像是一只圆滚滚的熊。慕晏却穿着飘逸的长衫,里面几层绢衣,外面披一个红色的毛皮披风,就可以站在寒风中跟宾客们谈笑风生了。
毕竟这些不是修路修城之类的徭役,而是本身就可以赚许多钱的项目。若以后续收益来补这部分支出,慕晏还算舍得。
这样看来,慕晏已经算是封建贵族中很具有先进思想的人了。若是其他人,肯定觉得,这些能省,为什么不省?本来那些老百姓,就是白干活的。
慕晏虽然也考虑了许多类似于声望等问题,但是他也有着想尽量减轻青州百姓负担的思想,才会接受这种做法。
宿谊心想,慕晏刚来这里,就已经有了父母官的自觉,有着对青州百姓的爱护之心了。
即使没有自己,慕晏肯定也是一个好官。
有了,自己,慕晏这就是名垂千古的节奏啊。宿谊自豪想。当然,自己肯定是名垂千古,跑不掉了。说不定等自己死后,还会给建庙呢。
可惜自己不可能有后人,不然说不准也跟孔子后人一样,弄个每个朝代都给封的世袭贵族当当。人家天师就有类似沿袭啊。
不过宿谊也就是想想而已。他可不希望自己子孙打着自己的旗号搞事。本来自己没什么黑点,结果后人一搞事,自己躺尸还膝盖中箭,多悲惨。
像孔子一生其实没什么黑点,他的思想在当时那个环境下,已经算是比较先进了。但是封建朝廷将孔家作为巩固统治的工具后,孔家出的那些大学问家被视作理所当然,个人的努力都被家族的光辉掩盖了。而孔家的那些败类,则让孔子也跟着挨骂。
孔子曾言,“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他知道自己身后之事,一定会叹息摇头吧。
所以宿谊与其给自己塑造金身,还不如给皇帝陛下塑造。封建社会,对一个明君的个人崇拜,可以很大程度上维护国家的稳定。
虽然皇帝老爹个人有些方面很渣,非常渣,特别是对于男女之情。这大概是许多封建男人的通病。不过作为帝王,他即使登基时间不长,以及逐渐展现出和过去那些明君同等的风采。
所以百姓们对他搞个人崇拜,在封建社会是有益无害的。
宿谊本来是来青州“度假”散心的,没想到到了青州之后,很快就开始忙得脚不沾地。
这种忙碌,若是穿越之前的宿谊,一定烦躁的要死,天天在地上打滚耍赖,推脱的一干二净。技术宅,可是有个“宅”字啊。
而现在,宿谊天天在外面跑,骑术都精进了不少,连小枣都不会对他嫌弃的喷气了,他并未感到厌烦,甚至很高兴。
宿谊虽然自己没有意识到,但是几次被动搞事之后,他终于有了点主动改变历史进程的热血了。
从被动到主动,大概是鸦片提前出现,给他的触动太深了吧。
宿谊的改变,在慕晏这个一直看着他的人眼中,十分明显。慕晏自然不会说出来。他知道,说出来之后,宿谊说不定又缩回去了。
慕晏喜欢之前的宿谊,那样的宿谊像是只属于他一个人。但是现在宿谊,慢慢展现出才华和光辉,让所有人都将会为之敬服的宿谊,虽然让他觉得似乎有些不安,但这是宿谊应得的。
因此慕晏会竭尽全力去帮助宿谊,让宿谊在尽可能安全的前提下,绽放自己的光芒,成为昱朝人心中的活神仙。
...............................
宿谊在忙碌的时候,青州,甚至临近州县的人也焦躁起来。
宿天师居然离开京城,来青州散心。
这散心有什么好散的?宿天师定有重要的事要做。
当然,之后当制造的盐进入市场之后,以及更多的事发生之后,他们就确定这一点。
不过现在,他们虽然猜测,但怎么可能猜得中皇帝,猜得中天师的想法。
皇帝&宿谊:真是来散心的,别乱猜了。
无论宿谊将有什么事要做,他到了青州,是事实。无论是心中存疑的,还是深信不疑的,许多人都想要一睹天师风貌。
不过据说在京城中,宿天师就被特赐特权,可以将所有人,包括皇帝自己都拒之门外。皇帝还特意自导自演了几次,把宿谊笑得在榻上直打滚,结果被自家老爹踢了屁股,咳咳,黑历史。
这些豪族,这些名士,比得过皇帝陛下吗?比得过京城的几大世家吗?无论是否对宿谊心存敬畏,但他们必须做出敬畏的姿态。
皇帝给宿谊塑造出来的特权形象,让这些人甚至不敢给宿谊递帖子。
而且宿谊还跟慕晏住在一起,慕晏还在和陈睦聊天的时候,说道宿谊住他府上,就是为了让他帮忙把俗事都挡下来,他这个刺史,其实还兼任了宿天师的管家。
这话很快就传了出去,传到所有该听的人的耳朵里。
慕晏把自己的姿态降到如此地步,但是谁敢看不起慕晏吗?
慕晏“玉面罗刹”的名声就是在青州打出来的,青州豪族中一些人提起他的名字都会做噩梦;慕晏还是闻名中原的名士,其墨宝和个人行为,都受到许多文人墨客的推崇。
对了,慕晏还是被尊为当今第一美男子。即使有人不相信,特意去京城瞻仰他的容貌,最后都自叹不如。
慕晏用自己的名声地位给宿天师造势,谁敢不买账?
所以许多人都想见一见这传说中的活神仙,但谁也不敢动。
宿谊也就难得清静一下。
不过在陈睦交接政务完毕,准备启程进京,当地豪族和友人们给他饯别宴会之后,那些人对宿谊的好奇之心,又蠢蠢欲动了。
陈睦在宴会微醺之时,用十分夸张的言语夸奖了宿谊,并且进行了自我忏悔。陈睦道他为官之后,一直为其政绩而沾沾自喜,却没发现,自己已经沦为曾经最不耻的俗人。
他为何做官?因为想验证自己所学,因为想为百姓谋福祉。所以,有政绩,是他本分。既然是本分,是应做之事,他怎么能因此而骄傲,因此而自满?
他被名利蒙住了双眼,就任期间,甚至没有再好好的看过一本书,写过一幅字,画过一幅画,弹过一次琴。他变得不像自己,他的眼睛只看得到功名利禄,其余什么学问,什么品德,都被丢到了一边。
“天师慧眼,与我初见时,便问我三个问题。宇宙洪荒为何物?众生云集为何物?人之一生又为何物?我迷茫。天师叹息,学无止境。”
“天师又问,君是谁?君来自何处?君将去何方?我困惑。天师叹息,自省不息。”
陈睦站起来,对着远处深深一作揖:“天师只看我一眼,便看穿我内心。能得天师提点,余何其幸也!”
在场哗然。
陈睦是比慕晏成名更早的名士,且弟子友人众多。陈睦其自傲事迹,也有许多流传民间,作为陈睦名气和傲气的佐证。
陈睦是宿谊两倍,他对宿谊如此高的评价,似乎已经将宿谊当做了人生导师一般,且言语句句发自肺腑,就让人不得不相信,宿谊的确是名不虚传了。
宿谊知道之后,很是无语。
他哪是初见就说了这些,明明是和陈睦聊着聊着,就不自觉得发散了。这只是哲学著名六大问题,是他整番话用作结尾点睛之笔的问题,哪是直接用来问陈睦的?
慕晏不由以袖掩嘴轻笑。
在陈睦和齐韫看来,宿谊前面的话都是铺垫,后面才是真正要说的话呀。若他并非对宿谊特别了解,定也认为如此。
宿天师,岂会说些没用的话?
宿谊无奈。算了,经常这样,他都习惯了。
不过陈睦在半醉半醒之间给宿谊刷了一次名望之后,那些人想要见宿谊的心情就按捺不住了。而且,许多将信将疑的人也开始相信关于宿天师的传说的真实性。甚至连最后抱有怀疑之人,都只是怀疑传说中宿谊弄出来的那些神迹的真实性,而对宿谊本身才华和德行深信不疑。
于是这些人终于开始动作起来。
虽然他们不能直接给宿谊发帖子,说要见面,但是给慕晏发帖子总是可以的。
慕晏也是名士,慕晏还是新任刺史,无论是拜见父母官,还是跟慕晏切磋学问,都是可以给他下帖子的。
既然宿谊与慕晏住在一起,那见到慕晏,还担心见不到宿谊吗?
即使宿谊躲了出去,只要得到慕晏认可了,以慕晏性子,怎么可能不将人介绍给宿天师?
宿天师既然来到青州,好似还要呆些时日,肯定不是闭门不出,一个人都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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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晏看着帖子大笑:“康乐啊康乐啊,你说我是不是该委屈一下。我本也是有名望之人,可这些帖子中有多少是写给我的?这是真看不起我啊。”
宿谊白了慕晏一眼:“是你自己看不起自己吧?这些帖子肯定最先是给你的,其次才是给我的。给我看到能得到什么?你这个刺史大人才是他们巴结的对象啊。”
慕晏笑道:“我可不这么觉得。至少有一小半,是特意给你的。”
宿谊道:“你说是就是吧。所以接下来要干什么?你该不会真的要挨个儿见吧?”
慕晏道:“怎么不见?既然我已经住进了官衙之中,乔迁之喜,总是要大宴宾客吧?”
宿谊道:“好麻烦……”
慕晏道:“到时候你就在庄子中休憩。我借那宴会,看看众人再说。”
宿谊好笑道:“你还真是我管家了不成?”
慕晏正色道:“的确如此。”
宿谊道:“那就谢谢河清了,我就继续为了你的钱袋子而发光发热吧?”
慕晏大笑道:“说得好像我不分给你似的。”
宿谊道:“你要是不分给我,我就问陛下要,想来陛下是肯定不吝啬的。”
慕晏笑着叹气。
谁说宿天师视世俗为粪土的?明明一口一个金钱,俗得很。
慕晏如此决定之后,就筛选宾客,开始挨个儿发帖子,邀请他们来参加乔迁之喜。
每逢新官上任,举办一个宴会,让人来认认场子,是官场潜规则。
宴请的宾客很多,官衙稍显拥挤。慕晏举办宴会的地方,自然庄子中。那庄子是从陈睦手中购买,不但位于城中,且景致十分优美。这个时节,正好可以赏梅。
文人墨客,就喜欢赏个花,特别是在冬天。
慕晏邀人赏梅,邀的还全是稍有才名的文人墨客。至于政治和商业上的那些宾客,就要等下一次了。
慕晏本身就是大名士,他如此动作,才更显得他的身份和傲气,也让其余人大加赞扬,觉得慕晏很有名士风范。
宿谊是不太懂这名士风范是什么,大概是傲?
慕晏此次邀请人,除了给他下帖子的,还有许多在观望的,或者自傲不屑于主动前来的。无论望族庶族,只要有名声在外,慕晏一一邀请了。
至于你来不来,那是另外一回事。
不过慕晏本人名声在那,无论对慕晏本人是否有好感,但慕晏邀请之人,没有一个拒绝的。
正如宿谊所说,这些人只是因慕晏本人,就会来,和他没关系。他不过是顺带而已。
即使这个顺带很重要。
第116章
慕晏宴请当日,赴宴宾客的车马堵塞了整条街,可谓是门庭若市。宿谊终于再次体会了一下华国人口大国的景象。
虽然现在华国估计还不是人口大国。
宿谊远远瞟了一眼之后,就乘坐着马车趁乱离开了。他可不想被堵个正着,虽然也没人认识他。
慕晏端坐府中,微笑着接待各路宾客。
因为他的名气,以及宿谊之故,来的人比当年陈睦就任时还多,甚至附近州都有人慕名而来。
这种天气,宿谊把自己裹得里三层外三层,再加上一圈带着毛的皮,看上去像是一只圆滚滚的熊。慕晏却穿着飘逸的长衫,里面几层绢衣,外面披一个红色的毛皮披风,就可以站在寒风中跟宾客们谈笑风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