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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老鬼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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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尔斯走进了财政署的大门,当然是他自己来的。

    他可不想一路走着乞讨去亚迪斯!

    他可不想自己被那个犟驴乔治拒绝的场面被其他人看到。

    伊凡想看到这样的景象,这对维尔斯的声望有损,虽然维尔斯本来的声望也不怎么样!

    堂堂一个帝国的财政署门脸实在不怎么样,维尔斯多方打听才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找到了财政署的大门。

    看着这里破损的大门,墙壁上面深深的缝隙,丛生的青苔,维尔斯感叹了一下:这个乔治还真是够有个性的啊!

    连财政署都这么一个破烂的景象,那么谁到这里还好意思伸手要钱?

    这个财政署从外面看只是一个大一些的民房,想到等会要向乔治那个家伙张口要钱维尔斯就感觉一阵阵的脸红。

    静!静得很,穿过杂草丛生的宅院,走了进去,只看到一个个财政官员紧张地忙碌。尽管他是一个王子,可是没有一个人向他打招呼,似乎连看他一眼的兴趣也欠奉。

    一个个捧着大撂帐本的官员急匆匆的走过,要是维尔斯闪得晚的话可能就被撞了。

    这一切比维尔斯想像的来得更猛烈,虽然维尔斯也料想到了一些自己可能会受到的冷遇。

    他的头脑正在飞的旋转,想着怎么才能从乔治的口中尽量多的要一些钱。

    纳米亚王国的贵族制度虽然十分令人讨厌,但是它可是一个极端民主的国家,甚至于可以说是民主的过了分。

    在这里皇帝的权力可是被压缩到了极点了,在一些历史上的故事中,往往有大臣与皇帝对骂,而皇帝却拿对方没辙的例子。

    比如巴金斯大帝喜欢骑马,他晚年的时候曾经想在宫中建立一个小型的跑马场,当时的财政署乔治只是一个小小财政官员,他掌管着过往的帐目,当时乔治还很年轻。

    上朝的时候基本没乔治啥事,他只是在大臣们最末一位。

    说实话,一个帝国皇帝建一个跑马场也不算什么大事,很多贵族的跑马场比巴金斯想要做的大几倍。

    财政大臣不敢违背皇帝的意思,他答应了下来,不过到乔治这里被卡住了。

    乔治的理由是:现在北方军区的军饷还欠了二个月,如果军饷还了,那么就会给出钱建这个跑马场。后来在巴金斯的努力下北方军区的军饷补足了。

    巴金斯想这下乔治总没有借口了吧。

    当他在朝上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乔治就说南方的宁根行省还有灾民,如果这些灾民的问题得到解决,那么就同意。

    巴金斯督促下,这件事很快的解决了,不等他提出要求,乔治就找来了,说财政署的房顶已经漏雨了,请求修理。

    巴金斯是什么人?他可是在战场上亲自冲杀的马上皇帝,当时巴金斯就急了:你这分明不就是在戏弄我吗?

    两个人在朝堂上就争执了起来,就在他们马上要打了起来的时候被大臣们拉开了。

    巴斯斯跳脚大骂:“我宰了你!”乔治挽着袖子就还了一句:“你放马过来。”

    巴金斯大帝戎马一生,不过他的晚年就性格大变了,他的晚年就像一个没长大的孩子,需要什么就要马上得到。而且他十分的渴望别人的关注。

    不过巴金斯毕竟还没有糊涂,虽然他看上去有些顽童的作法,但是他的头脑仍然十分的精明,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实践当天的气话。

    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却让乔治当时得到了巴金斯的关注。

    皇帝与大臣在殿上斗殴,这在大6上是绝无仅有的,乔治后来拨下了钱,建了一个跑马场。巴金斯从此胡闹的性格竟然收敛了许多,他还把乔治提到了财政幅大臣的位置上。

    乔治的名声就在帝都传开了,不过当时他没有犟驴的外号,这是后来才有的。

    虽然维尔斯是一个王子,但是他远远无法和当时的巴金斯相比,这件事让维尔斯王子明白,他虽然是一个王子,但是乔治可是一个连巴金斯大帝都敢放对的家伙。

    维尔斯问明了乔治的所在,他就走进了乔治的屋子。

    一进屋他就大吃一惊,乔治光着一双脚,并且把脚跷在了桌子头,一只手拿着一本书。

    他的另一只手在抠脚!

    维尔斯大概的明白了,这恐怕是乔治知道他要来了,故意如此的!

    下马威!

    话说乔治也是当年南方的一个农夫出身,他的行为十分的粗鄙,这在帝都是有名的!他曾经就一边听着报政王索菲亚的训斥,一边还抠着鼻子。

    维尔斯见到乔治这个家伙无理,也不在意。

    维尔斯脱下了讨厌的贵族长袍,他来到乔治的面前。

    “你不是在这里想落我的面子吗?我就如你所愿。”维尔斯也不想把钱要来了,他只是不想让这个乔治看不起。

    乔治面前有一大瓶的酒,乔治喜欢喝酒。维尔斯走到乔治的面前,他举起了瓶子“咕嘟”“咕嘟”维尔斯抹了抹嘴。然后把酒瓶放在了乔治的面前。

    乔治自然早就知道维尔斯要来,这里的氛围也是他特意营造的。

    以他的经验,只要他不给面子,维尔斯一个王子,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酒一入口,一股辛辣的气息直冲腹中,他似乎一下子愣住了,直到一种熟悉的晕眩感觉直冲入脑。这种感觉让他全身一阵的抖。

    断肠红!维尔斯有多久没有喝过这种酒了?他自己恐怕也记不清了。

    上次是在打断刘克尔腿的那次,他用本来想送给艾莉斯的项链来换了两大杯。

    这种酒的味道突然把他带入了原来的生活,一时间似乎这里是独龙的酒馆,面前是那个又聋又瘸的老头独龙。周围在放肆的大笑的贩夫走卒。

    断肠红几乎是最便宜的酒,又够烈。对现实生活不满足的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都喜欢这种劣质的麦酒。

    一杯下去,晕晕忽忽的感觉让你觉得整个世界似乎变得朦胧了,这让人们可以逃避现实,藏在酒的世界里,没想到乔治这个老家伙竟然也喜欢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让他如痴如醉,不禁的又把剩下的酒拿了起来,往嘴里就灌!

    乔治吓了一跳,这可是他三天的酒,这个家伙一下子就喝了一小半。乔治急忙扳住房维尔斯的手。

    维尔斯的力气比他大得多,乔治用力全身力气才把酒夺了过来。

    他抱着酒瓶警惕地望着维尔斯,这个家伙哪里像一个贵族的模样?他本应该是贵族里的最高等级的存在,皇族啊!

    这段时间全是喝那种醇厚浓香的红酒,维尔斯几乎忘了这种断肠红是什么滋味了。

    乔治看着维尔斯那充满醉意的脸庞,看来这个维尔斯殿下很上路!乔治心疼的抱着酒瓶一仰头,毫不服输地喝了两大口。

    两人都不说话,你抢过来喝一大口,我抢过来一大口。

    忘记说了乔治的一个脾气,他特别小气,在生活中如此,在工作中也如此!

    在财政署让他管帝国的财政算是找对人了,上到王公大臣,下到小小官员,想让他们财政署出钱?做梦!

    乔治有一个毛病,他不能喝酒,如果一喝酒他就会变得爽快无比,他知道自己的毛病,所以在工作时从没喝醉过。

    不过这次是一个例外,维尔斯喝了他不舍得喝的酒,这让他很气愤,和维尔斯你争我抢,一瓶酒倾刻进了两人的肚子,乔治甚至把自己的存货都搬了出来。

    乔治喝多了,维尔斯也喝多了。

    这两个可恶的酒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