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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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太太敷衍着:哪里的话,等过了这一阵风头,情管就好了。
甭提了,一阵风头比一阵风头硬,早年红了的角儿还没全部亮相,早年没红后来在重庆红了的,现在也已经开始占场子了,昨天有个青衣,给远丞银行的大老板砸一千万现大洋亮相,一晚上就红遍了四九城
远丞银行?西门太太脱口而出,下意识地看了女儿一眼,女儿也正向她看过来,眼中说不上是获胜还是别的。
小关太太走后,她叹口气往椅子上再次坐了下去,心上一燥就害眼,一只手按住太阳穴。
女儿柔声道:这下您看清了吧,有钱人所谓的顾念旧情,有多靠不住。
第16章瓦岔胡同伍
西门音没再多言,她发现屋角的桌子下放着一只行李箱,家里从未有过这种箱子,无需问母亲,便晓得是方丞送来的。
她走过去打开,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件潋滟的丝绸旗袍,抖开后满室生辉,鲜嫩的颜色、丝滑的手感、耀眼的钻石镶嵌,足够奢靡,也足够华贵。
她沉吟一秒,把旗袍叠好,起身了。
妈,我去当铺,晌午回来。
她没看母亲的表情,掩饰一般拿起围巾给自己围上,一圈一圈,一直围到鼻子上方,只露一双乌黑的眸子
做母亲的怎能猜不到她的别扭劲儿呢,西门太太道:一样是他的东西,索性用了那张支票又有何不可?妈说句不受听的,你当年小小年纪跟了他,受多少罪,又落着过什么?换做旁人是你,这些个钱必定受之无愧,便是你要强不肯受那嗟来之食,但谁叫咱们摊上那个事儿呢?朝不保夕,还清高什么?
西门音说:妈,您想哪儿去了,我不是死要面子,我是怕节外生枝啊,您想想,我们一旦有了巨款做家底儿,那还有什么理由放着干净的四合院不住,反去挤那个大杂院?
西门太太眉心一跳,暗嗔自己糊涂,竟把这一茬给忘了。
默然半晌,她终究摆摆手说:你去吧。
西门音愁肠百转,也没再说什么,拿着书袋和旗袍出来了。
走到什刹海才发现忘记戴手套,手心里满满都是滑腻的丝绸,仿佛下一秒就要从手缝里流走。关于粉绸旗袍的记忆,似乎是从她和方丞过第一个中秋时开始的。那天方丞穿越火线赚了十几块银元,她收起来打算囤点白米和桐油,可方丞却有别的打算他想给她买一件新衣。
她当然不舍得,但当方丞带她来到大梁子那家裁缝店的时候,她却说不出一个不字。
那是一件粉色的旗袍,听说是旁人订做后很久没有取,裁缝觉得怕是不会来了,便摆出来发卖,有一次她去大梁子买盐巴,经过裁缝橱窗时看到,立刻艳羡粉粉的、嫩嫩的,挂在那里仿佛少女一样温柔。
毕竟她才十六岁,爱美的心无法被拮据的生活淹没,之后她每次路过,都要垂涎地驻足。
你喜欢这件旗袍对不对。方丞说。他的眼里充满怜爱,不晓得他是几时发现她这个小心思的。
去试试吧。他温存地说。
她踟蹰,三个人的日子过得紧巴,那些钱,可以做方丞下一次生意的本钱,可以帮海东买一点疗伤的药,而不是为她买一件华而不实的衣服。只是这件旗袍离她这么近,她告诉自己,去试一下,过过心瘾就好。
方丞原本并没觉得那件旗袍好在哪里,他二十岁便在平津一带被誉为商业天才,大概太过钻营于生意,无暇顾及儿女情长,所以未曾有过情爱史,虽然有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但素未谋面,因此没有给女子买衣服的经验,在他看来,嫩粉多少是有点俗艳的。
裁缝也说这个颜色太挑人,挂出来三个月了,还没谁相中过。
她是第一个把它试穿起来的人,当她从屏风后出来,方丞和海东有片刻的失语,连裁缝都呆住了,她去照镜子,镜中人美的不可思议。
方丞走过来对镜子里的她笑着,轻轻在她耳畔道:买下来吧,真的很好看。
他的眼中满是宠溺,仁风习习。
最终没有买,因为方丞一向是拗不过她的,钱在她荷包里,只要她不依,他便没辙。
但是从那之后,方丞对粉绸有了一种迷一样的喜爱。他从前一直觉得嫩粉色有着露骨的俗气,但没想到这种颜色竟然那么称她,这个颜色在她身上,不仅不艳俗,反而相映成辉。巧夺天工一般。
他说:一旦东山再起,我会为你置办一屋子粉色旗袍,各式各样、各种料子
心绪回笼,西门音看着手心的粉绸,并不是重庆那件。比那件华彩,比那件油亮,总觉得它若是从指间滑落,是再捡不起来的。她不由抓紧了一些,毕竟这件旗袍更比那件贵重,入了当铺,可以估上更多的钱。这或许是不对的,当一个人连美的东西都失去呵护的心情,那一定是这个人自身出现了问题,没错,自己有问题了,她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重回阳光下。
西山天蓝,但温度比内城冷太多,城里的雪已经消融大半,路面黑一块白一块,像是北平城露出癞疮一般,而西山依旧银装素裹,白的几乎刺眼。海东驾车沿着歪歪扭扭的山路蜿蜒向上,一直行到半山腰的别墅院子里。
民国
西门太太敷衍着:哪里的话,等过了这一阵风头,情管就好了。
甭提了,一阵风头比一阵风头硬,早年红了的角儿还没全部亮相,早年没红后来在重庆红了的,现在也已经开始占场子了,昨天有个青衣,给远丞银行的大老板砸一千万现大洋亮相,一晚上就红遍了四九城
远丞银行?西门太太脱口而出,下意识地看了女儿一眼,女儿也正向她看过来,眼中说不上是获胜还是别的。
小关太太走后,她叹口气往椅子上再次坐了下去,心上一燥就害眼,一只手按住太阳穴。
女儿柔声道:这下您看清了吧,有钱人所谓的顾念旧情,有多靠不住。
第16章瓦岔胡同伍
西门音没再多言,她发现屋角的桌子下放着一只行李箱,家里从未有过这种箱子,无需问母亲,便晓得是方丞送来的。
她走过去打开,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件潋滟的丝绸旗袍,抖开后满室生辉,鲜嫩的颜色、丝滑的手感、耀眼的钻石镶嵌,足够奢靡,也足够华贵。
她沉吟一秒,把旗袍叠好,起身了。
妈,我去当铺,晌午回来。
她没看母亲的表情,掩饰一般拿起围巾给自己围上,一圈一圈,一直围到鼻子上方,只露一双乌黑的眸子
做母亲的怎能猜不到她的别扭劲儿呢,西门太太道:一样是他的东西,索性用了那张支票又有何不可?妈说句不受听的,你当年小小年纪跟了他,受多少罪,又落着过什么?换做旁人是你,这些个钱必定受之无愧,便是你要强不肯受那嗟来之食,但谁叫咱们摊上那个事儿呢?朝不保夕,还清高什么?
西门音说:妈,您想哪儿去了,我不是死要面子,我是怕节外生枝啊,您想想,我们一旦有了巨款做家底儿,那还有什么理由放着干净的四合院不住,反去挤那个大杂院?
西门太太眉心一跳,暗嗔自己糊涂,竟把这一茬给忘了。
默然半晌,她终究摆摆手说:你去吧。
西门音愁肠百转,也没再说什么,拿着书袋和旗袍出来了。
走到什刹海才发现忘记戴手套,手心里满满都是滑腻的丝绸,仿佛下一秒就要从手缝里流走。关于粉绸旗袍的记忆,似乎是从她和方丞过第一个中秋时开始的。那天方丞穿越火线赚了十几块银元,她收起来打算囤点白米和桐油,可方丞却有别的打算他想给她买一件新衣。
她当然不舍得,但当方丞带她来到大梁子那家裁缝店的时候,她却说不出一个不字。
那是一件粉色的旗袍,听说是旁人订做后很久没有取,裁缝觉得怕是不会来了,便摆出来发卖,有一次她去大梁子买盐巴,经过裁缝橱窗时看到,立刻艳羡粉粉的、嫩嫩的,挂在那里仿佛少女一样温柔。
毕竟她才十六岁,爱美的心无法被拮据的生活淹没,之后她每次路过,都要垂涎地驻足。
你喜欢这件旗袍对不对。方丞说。他的眼里充满怜爱,不晓得他是几时发现她这个小心思的。
去试试吧。他温存地说。
她踟蹰,三个人的日子过得紧巴,那些钱,可以做方丞下一次生意的本钱,可以帮海东买一点疗伤的药,而不是为她买一件华而不实的衣服。只是这件旗袍离她这么近,她告诉自己,去试一下,过过心瘾就好。
方丞原本并没觉得那件旗袍好在哪里,他二十岁便在平津一带被誉为商业天才,大概太过钻营于生意,无暇顾及儿女情长,所以未曾有过情爱史,虽然有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但素未谋面,因此没有给女子买衣服的经验,在他看来,嫩粉多少是有点俗艳的。
裁缝也说这个颜色太挑人,挂出来三个月了,还没谁相中过。
她是第一个把它试穿起来的人,当她从屏风后出来,方丞和海东有片刻的失语,连裁缝都呆住了,她去照镜子,镜中人美的不可思议。
方丞走过来对镜子里的她笑着,轻轻在她耳畔道:买下来吧,真的很好看。
他的眼中满是宠溺,仁风习习。
最终没有买,因为方丞一向是拗不过她的,钱在她荷包里,只要她不依,他便没辙。
但是从那之后,方丞对粉绸有了一种迷一样的喜爱。他从前一直觉得嫩粉色有着露骨的俗气,但没想到这种颜色竟然那么称她,这个颜色在她身上,不仅不艳俗,反而相映成辉。巧夺天工一般。
他说:一旦东山再起,我会为你置办一屋子粉色旗袍,各式各样、各种料子
心绪回笼,西门音看着手心的粉绸,并不是重庆那件。比那件华彩,比那件油亮,总觉得它若是从指间滑落,是再捡不起来的。她不由抓紧了一些,毕竟这件旗袍更比那件贵重,入了当铺,可以估上更多的钱。这或许是不对的,当一个人连美的东西都失去呵护的心情,那一定是这个人自身出现了问题,没错,自己有问题了,她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重回阳光下。
西山天蓝,但温度比内城冷太多,城里的雪已经消融大半,路面黑一块白一块,像是北平城露出癞疮一般,而西山依旧银装素裹,白的几乎刺眼。海东驾车沿着歪歪扭扭的山路蜿蜒向上,一直行到半山腰的别墅院子里。
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