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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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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芳正陪着小彩在庭院中散步,一见梁觅,她立刻赶过来,开口就道歉。

    “梁大哥,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那位王老丈来找我,说是你的远房亲戚,他膝下无子,想在身故后把财产都过给你,要我和他合演一场戏,试试你的人品,我就信了。而且他给我一笔钱,我一时贪心,就”其实老人还答允要以长辈的身分,主持她与梁大哥的婚事,她起先还存疑,听到这话就完全昏了头。

    阿芳美颜低垂,脸上全是深深的羞愧和歉疚,是她太天真,信了王老头的哄骗,差点害了心上人的性命,她只求梁大哥能原谅她,哪敢奢望他对她还有一丝情愫?

    “别说了,我知道你也是被他欺骗了,我不怪你。”梁觅和颜悦色,阿芳早将受骗经过向玉儿和荆木礼解释,玉儿转告了她,王老头显然是利用了阿芳对她的迷恋,若非她被以为是男人,老人不会见缝插针,纯真的阿芳也不会卷入这事,说来是她自作自受,怨不得人。

    小彩也走过来,打量着梁觅,道:“我夫家有一帖专治断骨的老方子,我刚交给玉儿,让她早晚熬两次药汤给你喝,会好得很快。”

    梁觅微笑道:“谢谢你了。”

    “那天听到你掉下山崖,我吓坏了,荆大哥聚集人手要去教你时,老实说我是不抱希望,但荆大哥还是去了,还真的把你救回来。听说那晚,荆大哥在崖上找不到你,就直接跳下去了,把大家吓个半死。”

    大概是阎罗王看了荆木礼生死相随的深情,深受感动,才饶过梁觅一命,她也着实感动,两个男人相爱又何妨?真心难得呀,只要梁觅好好珍惜荆大哥,她也就默祝两人白头偕老了。

    “他跳下崖?”可是,他说他是慢慢爬下来?梁觅愣住,望向荆木礼,他挪开视线,望着别处。

    阿芳皱眉道:“可是我不懂,那老头为什么推你下崖?他应该不认识你吧?你平日很少离城,人也不错,怎么跟他结仇的?对方这么恨你,要致你于死,你们有什么深仇大恨?”

    “我也很纳闷”当然不能说实话,梁觅敷衍了几句,将话题带开。

    趁她们三人说话,荆木礼向玉儿使个眼色,走到一旁,问道:“昨天要你准备的礼物,都送过去了吗?”为了感谢那天出力相救梁觅的邻里,他让玉儿筹办了一些礼物,送到那些人家中。

    “有,都让伙计送过去了。”

    “嗯,我明天再亲自上门去道谢。”本来应该由他亲自上门送礼,但没有亲眼见到梁觅无恙之前,他不放心离开宅子太久。

    “荆大哥,有件事,我想问你”玉儿瞧了小彩和阿芳一眼,低声道:“我看梁姐姐有意愿要恢复女儿身,你说要怎么办?该怎么跟大家解释?”

    她终于愿意换掉男装了?他又惊又喜。“哪有怎么解释?就尽快替她张啰一些女衫,将那些男装都丢掉,只要看她穿着女装,大家就会明白她原来是女子,不需要解释。”他不由得想起刚才她在厅内说的话,两件事一起想,莫非,她愿意嫁他了?他内心一阵喜悦。

    “哪有那么容易?梁姐姐跟你住了十年,以兄弟相称,同进同出,一旦揭穿她是女子,人家会怎么说她?”

    “我会尽快娶她,只要成婚,闲言闲语很快就会平息。”

    “你又来了,梁姐姐有说要嫁你吗?”

    “没有,但我很早就决定,此生非她不娶。”他望着梁觅,眼神难掩恋慕。

    “若她有爱慕的男子,我早就离开她身边,以免坏她名声,但她没有。若她恢复女儿身,我愿娶她。若她终生都扮作男子,我也愿以兄弟身份,陪她终老。不论旁人怎么想,我们之间以礼相待,她始终是清白无瑕的女子,但我娶她,跟她的名节清白与否无关。”无论她名节如何,他都想要她成为他的妻。

    唯一令他惴惴不安的是她的想法,他不介意她的名声如何,但他不希望她只是为了名声被他连累,别无选择而嫁与他。他爱她,爱得近痴,不奢望她有同样的情感,但求她对他有一丝一厘的依恋,他就心满意足了。

    “好吧,有你这番话,粱姐姐也不算委屈了。”而她呢?她爱慕的男人变成女子,玉儿羡慕她拥有如此深情爱她的男子,她要到何时才能碰到她的那一位?那人也会如此真心待她吗?

    玉儿叹口气。“可是,要是梁姐姐没打算换回女装,也不想嫁你,偏偏真实身分却泄漏出去,被人说得很难听,怎么办?”

    他无言以对。早就担心过此事,想来想去,保全她名声的唯一方法还是成婚,但她若坚持不嫁,他难道能强娶吗?

    “依我看,解决之法,只有收买人心了。”

    “你是指用金钱去收买?城里这么多人,收买可不是小数目。”他应该负担得起,但这有效吗?

    “我不是说花钱去买,何况你拿钱给人时,要怎么说?“请你收下这笔银两,不要在背后讨论梁姑娘的名节”?这太蠢啦!”玉儿摇头。“我的意思是,你用梁姐姐的名义去做好事,例如修桥、铺路、赈灾等等,人家会感激她,若是她出了点小差错,人家也不会太苛责。”

    这倒是个好方法,荆木礼想了想。“但我们这城很平静,没什么道路要修补,大家也丰衣足食”

    “唉,我只是举例,那些都是大事,不是容易碰上的,没这种机会的话,你就找些小事出钱出力,总会有人需要帮忙的,积少成多也很可观,不必急在一时嘛!”

    虽然玉儿说不必急在一时,但荆木礼还是希望越快越好。

    毕竟,梁觅第一次透露恢复女儿身的意愿,他想借此为她铺路,若顺利,不但能让她永远换下男装,也许还能趁此机会完婚,他就能名正言顺地与她在一起,怎能不心急?

    所谓天助自助者,或许老天爷可怜他苦恋她数年,仍未修成正果,他隔天便去拜访帮忙救人的乡亲们,才第二家,机会就来了。

    “你还亲自上门道谢啊?这么客气,大家都是邻里,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嘛。”

    老猎户把他迎入屋中坐下。

    “那天要不是有各位,我一个人是救不回我哥,来道谢是应该的。”

    “说起来,人是你救的,我们只是下崖去接你们,你露那一手飞檐定壁的功夫,真是不得了!我大开眼界啊,没想到武功是这么厉害的东西!对了,你哥如何?”

    “她昏睡了几天,总算精神比较好了”一面闲聊,荆木礼就注意到屋角,老猎户的孙子正在整理一堆兽皮,他顺口问:“那些是要卖的吗?”

    “不,是卖不掉的,今年山里走兽特多,大丰收,皮色好的都卖了,剩下这些较差的,每年都会剩下不少这种毛皮,只好堆在家里,扔了又可惜,不知怎么处理才好。”老猎户一脸伤脑筋的模样。

    这不正是个机会吗?他冲动地开口:“交给我吧。”

    “你有办法?”

    “有。”其实半点主意也没有,无论如何还是先应承下来,可不能忘了将功劳归给她。“我哥有办法,我们饭馆是她做起来的,这几张兽皮要销掉,不是难事,您把兽皮卖给我吧,我哥会处理。”

    “唉,这怎么好意思”

    “我哥常说,平日受大家照顾,无以回报,大家有困难,她绝对乐意伸手帮忙,您别客气”

    就这样,他收了老猎户的二十多张兽皮,连往年的库存也收了,让老人的孙儿将兽皮送到饭馆,跟伙计请款,他自己到下一家去拜访渐渐地,麻烦就来了。

    他们这座小城,居民多半是猎户,那天帮忙的都是熟悉山林的猎人,他一路拜访过去,几乎各家都有几张卖不掉的兽皮,他越收越多,开始不安,这些大多是毛色不佳的次等、甚至劣质品,若是量少,留着自用也就罢了,收得这么多,就算奢侈地当作抹布也用不完啊!

    他一开始宣称梁觅有法子,乐于为邻里们解决烦恼,又不能改口拒绝,善人哪有好事做一半的?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收购,但他最后来到一对猎户兄弟家中时,一位突然登门的中年男子提出的要求,让他头皮都麻了。

    “阿礼,听说你哥在收购大家不要的兽皮,是不是?”

    “不是收不要的,是帮各位乡亲解决一些小麻烦而已。”他正端着茶杯,微笑以对。

    “总之是在收兽皮,没错吧?我也有些兽皮,你要不要收?”

    他笑容微僵。消息是怎么传的?“我不是专程来收兽皮”

    “是这样的,年初时,邻县有个商人跟大伙儿订了一批兽皮,说好上个月交货,我们订金收了,货也备好了,哪知那人生意倒了,付不出尾款,货也不要了,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收?”

    “找不到别的买家吗?”

    “买家是有。但那些每年不大笔订单的,早就收够了,来的人都是几张几张地挑,我们是希望有人能全部收走,阿礼,你能不能”

    “你们有多少?”这种下订的,数量绝对不会少,他恐怕帮不上忙,只是顺口一问。

    “八、九百张。”

    他手一晃,差点泼出茶水。“这么多?”他若收了,要往哪里搁?

    “是啊!这是笔大生意,我们几人整年就忙这个,没额外收入,拿不到这笔钱,年底就难过了,阿礼,你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啊!”“不是我不帮,这实在太多”

    “我们当然不敢照原价,折价卖你,这些皮毛都很丰美,你买了绝对不亏。我们是听说梁公子有这份好心,要帮大家,我才厚着脸皮来求你帮忙,你收了,大家永远感激不尽”

    他苦笑“感激不尽”是很诱人,可这量实在太多,收起来不是一笔小钱,存放也是问题,他虽同情,但爱莫能助,助人也当量力而为,他只能挑买几张,帮这几位邻里筹点过年的开销

    “好吧,你把全部兽皮送到常香馆,刘掌柜会算钱给你。”他一时心软,还是答应了,对方欢天喜地地连连道谢。

    真要命,他总共收了多少兽皮?

    他都不敢想了,品质较佳的,可以帮梁觅裁毛帽和皮装,花点时间也能卖掉,至于劣质的,当抹布也难用啊。幸好,他吩咐人都将毛皮送到饭馆,她不会知道,否则就难以解释了。

    从猎户家中出来,他站在大街上,叹口气。

    “好人还真难当”他喃喃自语,沿大街走去,天色渐晚,天边云霞如火如荼,绚烂艳美。这晚霞他见过无数次,在他忙碌一天之后,回到山上,她常在屋前微笑迎接他,晚霞将她镶上温暖的光芒

    想着她,心底柔情油然而生。

    他是不是很傻?只要是对她有益的事,他就埋头去做,明知她只将他当作弟弟,仍为她奋不顾身,茹素是为她,他没提过,为她收购这些兽皮,也不期望她明白。她仿佛是缠绵的毒,深入他的五脏六腑,他为她病入膏肓,难以自拔。

    曾以为他会满足于这样的朝朝暮暮,但自他冲动地随她跳崖的那一刻起,他已明白,此生不能没有她,他不甘于再当她的兄弟,他想当她唯一且挚爱的男子。

    一个月之内,他定要她换上女装,过年之前,他就要娶她,最好能一并治愈她的宿疾。

    他驻足在路边,这里离王老头住的客栈只有几条街,他怀里藏着一早回山上木屋搜出来的羊皮纸。他已去找过王老头,当时老头服了大夫开的药,熟睡不醒,反正只要他还留在城中,他总有机会去查那陆歌岩的下落。

    回家前,再过去找他一趟吧

    刚这么想,突然一阵咯咯声传来,他愕然抬头,赫见一只大公鸡从天而降,他往旁一躲,乱舞的鸡爪差点把他抓成花脸。

    路旁民宅的矮墙里,一个老太婆惊嚷:“唉哟,我的鸡!阿礼,帮我抓鸡!”

    墙里乱成一团,好几只鸡在地上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