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绕城高速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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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绕城高速4号段,命案。”
林兮挂了电话,叫醒了躺在副驾驶座上的同伴。
林兮是个警察,刑警,24岁。
林兮长得一点都不像警察,林兮的皮肤很白,是那种很精致的瓷器白,怎么看都不像从警校风吹雨淋的磨砺中走出来的。林兮脸型是很古典的瓜子脸,下巴尖尖的,眼长长的,眉淡淡的,鼻梁挺挺的,就像从古代的仕女画中走出来的一样,不独不像警察,那种漂亮还带着一种鬼魅的气息,似乎从来就不属于她身后那个布满了高楼大厦的城市。
但林兮又是个货真价实的警察,虽然她才从警校毕业两年,但是两年换了6个部门,在警队的内网中俨然已经是一个传奇。
林兮极其讨厌别人给她的“警花”的称谓,尽管从省厅到市局都在说要论“警花”二字,全省无人能出其右,如果非要在这个公认的论调前面加一个期限的话,相信绝大多数人也都会同意,至少是24年。
不过林兮在警队里人缘并不算好。两年换6个部门,每次被调换的理由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打架。和嫌犯打,和同事打,和……领导也打过,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让着她,但据说林兮打架还从来都没有输过。尽管林兮的人缘不好,但这并不妨碍她在警队雄性生物眼中警花的形象。
林兮现在穿的是一身便装,不算很长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一把小刷子,牛仔衣牛仔裤,穿得再普通不过,却依然很能让人惊艳。
相比之下,林兮的搭档赵勇就泯然众人了,但这无碍于林兮对赵勇的崇敬。赵勇30岁,林兮还在警校的时候,赵勇已经是一线刑警了,这时候的赵勇胡子拉碴的,板寸,但头发也有些长,看起来有些憔悴,也就显老了很多。其实赵勇的人缘同样不怎么好,林兮从警校出来最开始跟的就是赵勇,当然也是近朱者赤。
林兮叫醒了赵勇之后,就把警灯拿出来挂在车顶上,发动了那辆挂着民用牌照的老款切诺基。那辆车看上很有些年头了,乍一看都不知道是从哪个汽车坟场里刨出来的,漆都掉了大半,补着东一块西一块的原子灰,内里却经过赵勇在交警总队的一个铁哥们的改装,只要舍得油钱,去追法拉利都不在话下。
林兮就特别喜欢开这辆外表灰头土脸,内里风骚无比的改装车,而且这辆车在交警那边早就挂上号了,虽然是民牌,可是即便她不挂警灯,也保管一路畅通无阻。
这一天其实本不该林兮和赵勇值班,不过,干刑警本来也没有什么值班不值班的概念,一听说有案子,尤其是命案,都不用谁打电话来催,自己就哭着喊着跑过去了。
这时候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半,接近凌晨,看起来灰头土脸的老切诺基无声的闪着警灯,在都市的街头一路飞驰。
对于那些喜欢都市繁华的人来说,这个点永远都不算晚,越是在这样的时候,那些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才越是散发着迷人的风姿。和白天的人潮人海,车水马龙相比,这时的都市是另外一个世界,沉迷在其中的人们不是不知道醒来以后世界还是那个世界,生活还是那样的生活,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更加不愿醒来。
天空下着雨,这场无声的细雨笼罩着城市已经整整一个星期了,看起来还没有丝毫要停歇的迹象。这是这个城市最常见的雨,从春天开始,就断断续续的下着,短的三五天,长的半个月,总是无声,总是织网般细致和绵密,总是冷浸浸的不由分说往人的骨头里扎,总是不经意间爬满了所有的窗玻璃,一条条一道道好像活物一般蜿蜒回绕。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人都不喜欢这样的雨,可它就像个固执的、面容清冷的、披着披肩的老美人,由你喜欢不喜欢,最终都只能被她织进她手中永远织不完的毛衣里。
可是林兮喜欢这样的雨,尤其是在这样的深夜里,原因无他,路上车少人少,便是在白天最人群如织的街道,她也能开到120码去。而这时,赵勇看到仪表的指针已经飙到180。
赵勇也懒得提醒林兮,只是心事重重的看着车窗外浮光掠影的高楼大厦,还有路灯下密密麻麻的雨脚。
又是一年的春末,年复一年,周而复始。这个春天和过往没有什么不同,以后也还将是这个样子,只是对赵勇来说,这个春天不知道过不过得去,如果……那么对他来说,这个春天就将是最后一个春天。
林兮瞥了一眼赵勇,对自己搭档那种心事重重的样子,除了沉默,她也不知道该怎样去开导他。刚读警校的时候,林兮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靠自己的努力,做一个好警察除暴安良,做了警察才知道,警察也不过就是一个职业而已,有很多事情,警察是根本解决不了的。林兮只能说:“勇哥,要不我先送你回家吧,反正今天也不是我们值班。”
“算了。”赵勇淡淡的说:“现在回去弄不好还要吵醒她们娘俩,还是先去现场吧。法医和痕检过去了吗?”
林兮说:“在路上,不过肯定没我们快。”以她这个速度,那些同事当然不可能比得上。
赵勇又问:“派的谁?”
林兮回答说:“今天值班的就只有陈步东和温小明了。”
赵勇不客气的说:“就两个实习生管蛋用,要不,把你哥也叫上吧。”
林兮犹豫了一下,说,行。
林兮的哥哥林迹并不是警察,当然更不是法医,但曾经是。
如果说林兮年少时选择读警校就是因为出自于对哥哥的崇拜的话,后来林迹脱离警队,则让林兮非常失望。现在林迹自己经营着一个小型的私立医院,同时在一所大学的三本校区做兼职教师。
其实林兮家里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他的爷爷就是民国末年的大学生,后来做了大学教授,他的父亲也是大学教授,母亲是父亲大学时系主任的女儿,后来也成了教授。夫妻俩先是生下了儿子林迹,后来又给林迹弄了一个残疾证明钻政策的空子想要一个女儿,于是有了林兮。更不料两个孩子都不省心,放着好好的一条直通大学教授的路不走,却异想天开的去当警察,而且儿子林迹连个警察也干不长,林迹那个私人医院更没敢让父母知道,因为那个医院压根就是个野鸡医院,证照都不齐全。
有时候世界很小,光阴市作为天南省的省会,是个人口超过800万的大都市,这个官方数字还打了折扣,实际算上流动人口,这个城市少说也有1000万人。可就在这茫茫人海中,林兮刚进警队认识赵勇的时候,攀谈下来,赵勇和他哥哥林迹竟然是初中同学,还一起打过架,一起追过同一朵校花。虽然后来高中没在一块,但那交情也是够铁了。
赵勇和林兮都清楚林迹现在不是警察不是法医,可他们都知道真要从尸体上找到什么线索,林迹可比陈步东温晓明那两个实习法医靠谱多了。
林兮给哥哥打了电话,林迹那边人声鼎沸,不用说正在什么娱乐场所或者私人派对里,每次林兮知道哥哥去这些地方就气不打一处来,如果不是对两个实习法医实在没信心,她一定不会给林迹打这个电话。而林迹在电话里的声音则是一派无所谓的感觉,反正对他来说时间还早,也就开着车过来了。
果然就像林兮所想的,她和赵勇到达现场的时候,陈步东和温小明两人并没有到,就两个派出所的民警在保护现场。那两个民警终于等到有同伴前来接应,脸上一片欣喜若狂的夸张表情。倒不怪他们,只怪发现尸体的位置很偏,又是冷雨连绵的雨夜,阴风惨惨,那地方能把活人寒碜得满脸绿气。更何况那地方不单是偏,还是个市井传说中的不祥之地。
那地方没什么名字,位于从绕城高速北站出口往南行驶17公里的一个路口,继续往南,就是沿着绕城高速从另外一个入口回到城市,往西,则是出省的一条省道。很多大货司机为了省过路费,或者为了避免超载被查,都会选择先走这条省道,避开高速路上整治最集中的一段,然后再回到高速。
过去没有绕城高速的时候,大货车从城里出来,得走几十公里的上坡路,到了这里,就必须给水箱加水,不然接下来一连串的下坡路就会非常的危险。这也就促成了这个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地方渐渐的生出一些加水、洗车、吃饭的小店。还一度非常红火,最火的时候,甚至还有一些特殊职业的女人出没。
这地方后面靠山,前面临水,有一条蜿蜒奔腾的大河,路是在半山上镶嵌到山里的,只有加水站一带都有那么一点点可以停车休息的空地。这里没有地名,很多大车司机就叫加水站。但这个地方很出名,因为过去常有大车在这附近出事,经常是连人带车栽进大河里,栽进去连车也要被冲到很远的地方,人更是绝少能找到。后来大河上游水土流失,河水都差不多干涸了,但依然时有出事的车栽进去,不同的是,现在栽下去的车和人倒都能找到了。
这地方很邪,后来有人算过,从省城西北的边境到这里,不多不少,正好174公里,而再往西北走,从省境到这里,不多不少,正好574公里。不管是174“一起死”,还是574“我去死”,都让人心里特别的寒碜。
因为修了绕城高速,很多车都选择走高速路,原来的数字已经没有意义。可依然有好事的人精确算过,即便是绕城高速,从这到北站,准确的距离不是17公里,而是17。4公里。
这么一个地方,也难怪那两个民警的脸色发绿了。
“勇哥,绕城高速4号段,命案。”
林兮挂了电话,叫醒了躺在副驾驶座上的同伴。
林兮是个警察,刑警,24岁。
林兮长得一点都不像警察,林兮的皮肤很白,是那种很精致的瓷器白,怎么看都不像从警校风吹雨淋的磨砺中走出来的。林兮脸型是很古典的瓜子脸,下巴尖尖的,眼长长的,眉淡淡的,鼻梁挺挺的,就像从古代的仕女画中走出来的一样,不独不像警察,那种漂亮还带着一种鬼魅的气息,似乎从来就不属于她身后那个布满了高楼大厦的城市。
但林兮又是个货真价实的警察,虽然她才从警校毕业两年,但是两年换了6个部门,在警队的内网中俨然已经是一个传奇。
林兮极其讨厌别人给她的“警花”的称谓,尽管从省厅到市局都在说要论“警花”二字,全省无人能出其右,如果非要在这个公认的论调前面加一个期限的话,相信绝大多数人也都会同意,至少是24年。
不过林兮在警队里人缘并不算好。两年换6个部门,每次被调换的理由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打架。和嫌犯打,和同事打,和……领导也打过,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让着她,但据说林兮打架还从来都没有输过。尽管林兮的人缘不好,但这并不妨碍她在警队雄性生物眼中警花的形象。
林兮现在穿的是一身便装,不算很长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一把小刷子,牛仔衣牛仔裤,穿得再普通不过,却依然很能让人惊艳。
相比之下,林兮的搭档赵勇就泯然众人了,但这无碍于林兮对赵勇的崇敬。赵勇30岁,林兮还在警校的时候,赵勇已经是一线刑警了,这时候的赵勇胡子拉碴的,板寸,但头发也有些长,看起来有些憔悴,也就显老了很多。其实赵勇的人缘同样不怎么好,林兮从警校出来最开始跟的就是赵勇,当然也是近朱者赤。
林兮叫醒了赵勇之后,就把警灯拿出来挂在车顶上,发动了那辆挂着民用牌照的老款切诺基。那辆车看上很有些年头了,乍一看都不知道是从哪个汽车坟场里刨出来的,漆都掉了大半,补着东一块西一块的原子灰,内里却经过赵勇在交警总队的一个铁哥们的改装,只要舍得油钱,去追法拉利都不在话下。
林兮就特别喜欢开这辆外表灰头土脸,内里风骚无比的改装车,而且这辆车在交警那边早就挂上号了,虽然是民牌,可是即便她不挂警灯,也保管一路畅通无阻。
这一天其实本不该林兮和赵勇值班,不过,干刑警本来也没有什么值班不值班的概念,一听说有案子,尤其是命案,都不用谁打电话来催,自己就哭着喊着跑过去了。
这时候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半,接近凌晨,看起来灰头土脸的老切诺基无声的闪着警灯,在都市的街头一路飞驰。
对于那些喜欢都市繁华的人来说,这个点永远都不算晚,越是在这样的时候,那些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才越是散发着迷人的风姿。和白天的人潮人海,车水马龙相比,这时的都市是另外一个世界,沉迷在其中的人们不是不知道醒来以后世界还是那个世界,生活还是那样的生活,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更加不愿醒来。
天空下着雨,这场无声的细雨笼罩着城市已经整整一个星期了,看起来还没有丝毫要停歇的迹象。这是这个城市最常见的雨,从春天开始,就断断续续的下着,短的三五天,长的半个月,总是无声,总是织网般细致和绵密,总是冷浸浸的不由分说往人的骨头里扎,总是不经意间爬满了所有的窗玻璃,一条条一道道好像活物一般蜿蜒回绕。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人都不喜欢这样的雨,可它就像个固执的、面容清冷的、披着披肩的老美人,由你喜欢不喜欢,最终都只能被她织进她手中永远织不完的毛衣里。
可是林兮喜欢这样的雨,尤其是在这样的深夜里,原因无他,路上车少人少,便是在白天最人群如织的街道,她也能开到120码去。而这时,赵勇看到仪表的指针已经飙到180。
赵勇也懒得提醒林兮,只是心事重重的看着车窗外浮光掠影的高楼大厦,还有路灯下密密麻麻的雨脚。
又是一年的春末,年复一年,周而复始。这个春天和过往没有什么不同,以后也还将是这个样子,只是对赵勇来说,这个春天不知道过不过得去,如果……那么对他来说,这个春天就将是最后一个春天。
林兮瞥了一眼赵勇,对自己搭档那种心事重重的样子,除了沉默,她也不知道该怎样去开导他。刚读警校的时候,林兮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靠自己的努力,做一个好警察除暴安良,做了警察才知道,警察也不过就是一个职业而已,有很多事情,警察是根本解决不了的。林兮只能说:“勇哥,要不我先送你回家吧,反正今天也不是我们值班。”
“算了。”赵勇淡淡的说:“现在回去弄不好还要吵醒她们娘俩,还是先去现场吧。法医和痕检过去了吗?”
林兮说:“在路上,不过肯定没我们快。”以她这个速度,那些同事当然不可能比得上。
赵勇又问:“派的谁?”
林兮回答说:“今天值班的就只有陈步东和温小明了。”
赵勇不客气的说:“就两个实习生管蛋用,要不,把你哥也叫上吧。”
林兮犹豫了一下,说,行。
林兮的哥哥林迹并不是警察,当然更不是法医,但曾经是。
如果说林兮年少时选择读警校就是因为出自于对哥哥的崇拜的话,后来林迹脱离警队,则让林兮非常失望。现在林迹自己经营着一个小型的私立医院,同时在一所大学的三本校区做兼职教师。
其实林兮家里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他的爷爷就是民国末年的大学生,后来做了大学教授,他的父亲也是大学教授,母亲是父亲大学时系主任的女儿,后来也成了教授。夫妻俩先是生下了儿子林迹,后来又给林迹弄了一个残疾证明钻政策的空子想要一个女儿,于是有了林兮。更不料两个孩子都不省心,放着好好的一条直通大学教授的路不走,却异想天开的去当警察,而且儿子林迹连个警察也干不长,林迹那个私人医院更没敢让父母知道,因为那个医院压根就是个野鸡医院,证照都不齐全。
有时候世界很小,光阴市作为天南省的省会,是个人口超过800万的大都市,这个官方数字还打了折扣,实际算上流动人口,这个城市少说也有1000万人。可就在这茫茫人海中,林兮刚进警队认识赵勇的时候,攀谈下来,赵勇和他哥哥林迹竟然是初中同学,还一起打过架,一起追过同一朵校花。虽然后来高中没在一块,但那交情也是够铁了。
赵勇和林兮都清楚林迹现在不是警察不是法医,可他们都知道真要从尸体上找到什么线索,林迹可比陈步东温晓明那两个实习法医靠谱多了。
林兮给哥哥打了电话,林迹那边人声鼎沸,不用说正在什么娱乐场所或者私人派对里,每次林兮知道哥哥去这些地方就气不打一处来,如果不是对两个实习法医实在没信心,她一定不会给林迹打这个电话。而林迹在电话里的声音则是一派无所谓的感觉,反正对他来说时间还早,也就开着车过来了。
果然就像林兮所想的,她和赵勇到达现场的时候,陈步东和温小明两人并没有到,就两个派出所的民警在保护现场。那两个民警终于等到有同伴前来接应,脸上一片欣喜若狂的夸张表情。倒不怪他们,只怪发现尸体的位置很偏,又是冷雨连绵的雨夜,阴风惨惨,那地方能把活人寒碜得满脸绿气。更何况那地方不单是偏,还是个市井传说中的不祥之地。
那地方没什么名字,位于从绕城高速北站出口往南行驶17公里的一个路口,继续往南,就是沿着绕城高速从另外一个入口回到城市,往西,则是出省的一条省道。很多大货司机为了省过路费,或者为了避免超载被查,都会选择先走这条省道,避开高速路上整治最集中的一段,然后再回到高速。
过去没有绕城高速的时候,大货车从城里出来,得走几十公里的上坡路,到了这里,就必须给水箱加水,不然接下来一连串的下坡路就会非常的危险。这也就促成了这个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地方渐渐的生出一些加水、洗车、吃饭的小店。还一度非常红火,最火的时候,甚至还有一些特殊职业的女人出没。
这地方后面靠山,前面临水,有一条蜿蜒奔腾的大河,路是在半山上镶嵌到山里的,只有加水站一带都有那么一点点可以停车休息的空地。这里没有地名,很多大车司机就叫加水站。但这个地方很出名,因为过去常有大车在这附近出事,经常是连人带车栽进大河里,栽进去连车也要被冲到很远的地方,人更是绝少能找到。后来大河上游水土流失,河水都差不多干涸了,但依然时有出事的车栽进去,不同的是,现在栽下去的车和人倒都能找到了。
这地方很邪,后来有人算过,从省城西北的边境到这里,不多不少,正好174公里,而再往西北走,从省境到这里,不多不少,正好574公里。不管是174“一起死”,还是574“我去死”,都让人心里特别的寒碜。
因为修了绕城高速,很多车都选择走高速路,原来的数字已经没有意义。可依然有好事的人精确算过,即便是绕城高速,从这到北站,准确的距离不是17公里,而是17。4公里。
这么一个地方,也难怪那两个民警的脸色发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