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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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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炫耀

    “行啊你,财大气粗的地主啊,一出手就是两个月工钱。”余氏帮李武擦完脚,没好气的说道:“按规矩咱们每月上交一百文就是了,那这笔钱咋算?”

    李武哼着小曲躺在炕上,头枕着双手,曲起一条腿翘着二郎腿晃啊晃的,斜眼看了余氏一眼悠悠的回了句:“妇道人家,不懂就算了,瞎问个什么,爷们做事还要跟你禀报?”

    余氏啪的一声将手中的帕子摔在地上,阴阳怪气道:“也是,我这么个黄脸婆说的话哪有人听啊。我嫁给你十多年,跟你吃苦受罪,一大家子顿顿稀饭咸菜挤一间屋子,现在多问两句就嫌我烦啦。您现在是掌柜的,有身份有银子,可看看自家婆媳,好几年了连件新衣裳都没添置,我嫁给你是图个啥?我不是你家的人,装什么高人?”

    “行行行,我说,我说还不行吗?”李武一下子坐起来,有些不耐烦的妥协道。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麻烦。

    他刚刚交给何氏的荷包看着多那是因为他全换成了铜板,总共不过二百来个,也就是他们两个月的生活费。他知道何氏的性子,绝不会当面打开看的,他这么做无非就是把当家大哥的姿态拿出来——我是因为忙才没法帮家里的,可我在忙的同时还不忘家里,银钱我是准备好了的。大头他都自己揣着,他想在三十岁前更进一步不能没有点应酬,而且狗蛋读书他也得出大头,他知道,何氏更知道,即便荷包里连一百个钱都没有何氏也不会嚷嚷出来。何氏的晚年还是要靠他的。

    “这掌柜的果然没白当。”余氏笑着称赞道。

    “你以为跟你似的,头发长见识短。心里兜不住事儿,有点啥都嚷嚷出来了。”李武又慢慢的躺回去,“幸好咱家里没有那心思狠毒的,不然以你的性子,早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余氏撇了他一眼,也没说话,将洗脚水倒了出去,自己洗漱去了。

    吹了蜡烛,余氏只穿着肚兜,一手搭在李武肩上,用自己的丰满蹭李武的背,李武动了动说道:“早点睡吧,我既然回来了,明天还得下地去意思意思。”

    余氏黑着脸蹭的一下支起身子侧坐起来,目光灼灼的盯着李武的背影,两人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二十多天了不做他就不想吗?上回也是拿累当借口搪塞自己,到底是不想还是......余氏的神色未明,半晌才无声的躺了回去。

    第二天除了几个小孩子,李家是全家出动去了地里。

    狗蛋故意走到大山面前挺直了背。

    大山乖乖的叫道:“文翰哥。”

    狗蛋学着夫子的动作握拳抵着下巴干咳了一声,挺直了脊背,嗯了一声。

    “文翰哥,你看我写的咋样。”大山将手中的木板往狗蛋面前一送。

    狗蛋接过来一看,是《三字经》里面的几句,没有临摹书法大家的字,但字迹刚正,隐隐有锋芒,狗蛋惊讶道:“几日不见,你毛笔字练得这样好?”

    大山有些不好意思:“我用的碳条。”

    他倒是忘了这茬,笔墨纸砚在家里那是奢侈品,估计就里正家里备着。他读书从来不缺这个,狗蛋有些同情的看着大山,随即要去搂大山的肩膀,却发觉自己个子不够大山的高,只得改拽他的袖子,“你跟我来。”

    大山还是第一次来狗蛋的房间,说是房间,不过是李武他们在自己屋里用木板隔了一个房间,书桌和床都在一个屋里,读书累了可以直接躺下。所幸屋子够大,狗蛋的房间也不小,李武还在靠南面的墙上掏了个小木窗,糊上明纸,阳光透进来,让狗蛋的房间看起来十分明亮。狗蛋拉着大山到书桌前站定,双手背在背后,扬起下巴有些得意的显摆:“看,这就是我读书的地方。”

    这么一个动作因为狗蛋那突起的肚子显得有些滑稽。不过大山的注意力此刻全放在狗蛋的书桌上。上面摆放着书,纸,笔还有许多东西,他有些兴奋的伸了伸手却不敢碰,生怕自己粗手笨脚的一不小心弄坏了。

    狗蛋却没管这么多,拿起一方外面有些粗糙的澄泥砚:“这是我爹给我买的砚台,二两银子呢。”

    “这是墨,比砚台还贵,别看只有这么一丁点,能用好久呢。”

    接下来狗蛋又一一介绍了黑梓木镇纸,宣纸,笔挂这些小东西。

    “你还没用过毛笔,看哥哥我怎么使的。”狗蛋坐在书桌前,拿黑梓木压在毛边纸的上方,挑起搁在砚台上的毛笔,沾了沾墨,背挺得笔直,左手按着纸,右手逮着毛笔的,胳膊肘悬空,刚写了几个字,狗蛋一下就把笔扔了出去。

    大山正一边小声念着一边看得专心,冷不防狗蛋一个动作,他愣了两秒才小跑几步捡起来,抹了抹上面的灰,心疼道:“文翰哥,这笔好好的咋扔了?”

    “这支毛笔笔头开岔不能写字了。”狗蛋随意道:“没事,我叫我爹再重新给我买几支。”李武分店掌柜的月钱,只要不是太贵的,几只毛笔是小意思。而且为了狗蛋出人头地,在读书方面李武也舍得花钱,通常狗蛋开口要什么,只要是学习上用得着的,李武都能满足。

    大山不由得攥紧了手中的毛笔,两眼放光,急忙道:“那这只笔能不能送我?”他还没用毛笔写过字,这用羊毫做的毛笔写出来的字会是什么样子呢?

    狗蛋小手一扬,正要说同意,忽然想起大山的字,用碳条就写得这么好,要是改用毛笔...万一超过自己怎么办?想到这里,狗蛋身子前倾,一把抢过大山手中的笔背在背后:“我记起来了,我娘说了笔头开岔可以用来练狂草,不能扔掉。”

    狂草什么的大山听都没听过,但狗蛋说是余氏发的话,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哦了一声,眼巴巴的看着狗蛋把笔又挂回笔架上。大山心里有些失望,又待了一会儿才出去了。